| 农民讨欠款倒贴七万元更让法律倒贴高贵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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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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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由:山西曲沃一农民为了要回6万多元执行款,奔波14年,又是请法官吃饭,又是寻找被告人,结果钱一分没要回,反而倒贴了7万多元。(见本报今日13版) http://cimg2.163.com/cnews/2007/5/21/2007052108081647bcc.jpg 欠债还钱与“在其位谋其事”一样,都属天经地义。当法官把完成本职工作当成是对他人的恩赐、把执行款当成索贿的凭据时,法律因个别人、个别单位的不当行为而遭践踏。当事人被涮了,法律也就被耍了。当事人倒贴了七万元,法律却因此倒贴了高贵的尊严。 此类事件的发生,其恶劣的影响程度远远超过事件本身。当百姓通过法律途径不但不能保障其利益,反而倒贴钱财深受伤害时,谁还敢相信法律?不难想象,一旦通过法律解决不了问题,就可能导致更多的人走向极端,也必将导致更大的问题发生,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这样的事例已是举不胜举。一些人碰到纠纷,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私了,或者通过极端的方法解决,甚至花钱请黑社会上的人解决。如果政法部门缺乏自律,缺少监管,让法律成摆设,让依法办案变成了依人办案,让个别人把法律玩弄于股掌间,那国家法律的公信力就将全赔进去。 其实,让农民该得的执行款未得还倒贴钱财的事,也决非是翼城的法官。两年前,我就在《杂文报》上发表了《是谁扳倒了“黑心法官”?》,农民张子海打官司是为讨回自己的“血本”,但他从拿到《民事调解书》起,不但一分钱没拿到,却为法官薛懿支付了4万多元的吃喝玩乐账,最多的一餐饭就花了6000多元,相当于农民张子海一年的收入。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两位打官司的农民虽然一个在山西,一个在安徽,但经历竟然如此相似。他们在往外掏血汗钱时,就像刀子割肉一样,可又不敢得罪这些法官,咬牙也得挺住。 “黑心法官”敢如此胆大妄为,就因为他们面对的是无权无势的农民。记得阜阳市委一位领导这样评判“黑心法官”薛懿:丧尽天良,逼得农民山穷水尽,“这户农民哪怕只剩一口气,也肯定会告到底”。张子海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扳倒了阜阳的“黑心法官”。但我想,翼城的“黑心法官”会容易扳倒吗? 法国作家左拉说过:个人正义维护着国家正义,个人尊严组成国家尊严。如果政府不能体察民情,不能伸张正义的时候,就昭示着这个时代的道德正在沦丧,良知正在泯灭。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应该具有说最后一句话的权力,司法审查应该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打官司被法官勒索倒贴,倒贴进去的绝不仅仅是农民的血汗钱,而是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司法救济的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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