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视读笔记 |
最近买书买得有点凶。关心我的朋友们都劝我,我很感谢他们的好意,然而似乎很难刹车。也许真的染上“买书癖”了。买书癖在我这里是一个贬义词,因为它的意思是只买不看,纯属为了占有,也就是满足那点可怜的占有欲。这让我感觉有点惭愧。但是即便是真有点“买书癖”吧,我自觉还不太严重。首先,我的辩解是我买的书还少,一个顶多一千本书,连书架都没塞满的人你能说他是在藏书吗?其次我自觉有一个可喜的进步,对书的装帧虽然在乎,但那关乎艺术,对书的品相倒不十分在意了。前几天,《汉书》送到,小周电话告诉我,有一本封皮有点折痕,问我要不要紧?我想了想说算了。他很惊奇,似乎这不该是我说出的话。的确,要在以前我是不会这么大度的,我会对书品百般挑剔,甚至要求退货的,但是现在我真的好像不大在乎了。即使后来亲自检查,发现比想象中的严重时,也只是稍微心疼了一下,转瞬也就无所谓了。这对我真的是一个进步。而且,除非是极其漂亮,可以当艺术品的书,我都是毫不犹豫地在上面做批注的,一点都不会可惜。这也是进步的一个表现。再次,我买书尽管凶,但自觉买的都是很必要的,甚至是非买不可的,而且是买了必看的。一般可买可不买的,就尽量不买,买了觉得不一定会看的,也尽量不买。甚至买书之前,往往要先上图书馆的网站搜索一下,如果有,可以借,就不买了,先借来看,如觉得实在有收藏一本随时翻阅的价值,才会买上一本。因此每次买书心里都要斗争良久,犹豫不决。而且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书架塞满,面上的书买齐,就基本不再买了。当然这种话往往是不大可信的。最后,就像河马讲的,你又没有其它不良嗜好,一个月买书花的钱还不够人家买烟的钱,买点书又有什么呢?的确,如果连这点嗜好都放弃,那岂不是一点乐趣都没有了吗?
呵呵,这些都是狡辩之言。朋友说。
我承认。而且有狡辩就说明还是心虚。心的确是虚的,正因为心虚,买书时总有一种犯罪的感觉。这就影响了买书所带来的快乐,有时反倒成为一种精神负担了。对我来讲,如何清除掉这种心理负担倒是目前首要解决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