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N趟邮局,寄出去几十本《爱情这江湖》。
寄书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1、网上邮购的读者。感谢你们愿意花钱买书,特别是买我的书,这是一种极高的美德,希望继续发扬下去。再次感谢。
2、多年老友。有这么几位老友,即使经常不联系,只要出了书,还是会第一个想起来,寄上一本。
3、给我写书评的朋友。寄书的同时,再次致以谢意。
4、编辑。分这么几类:一类是发表了《爱情这江湖》书评的编辑;一类是当初开这个专栏的编辑;一类是多年编辑成好友的;一类是现在我联系较多的、发稿较多,或是希望发稿较多的。坦白说,有些是感情,有些是感谢,有些则未免有些功利。没办法。
5、开口索要、没办法拒绝的。向我要书,表明喜欢我的书,我应该高兴和感谢才对;但是说实话,我也觉得很为难。出版社只送十本样书,再多要,得自己花钱买。要书的人太多了,一本本积累起来,是个不小的数字;同时要写信封、跑邮局,也很麻烦。
在这里声明一下,各位请不要再向我要书了。我已经答应了送书的一定会送,但是从现在起,请不要再向我提这样的要求。
按理说,出了新书,签名,写信封,跑邮局,是一件很有快感的事,但这种事做多了,也很让人厌烦。
打一个低级趣味的比方,这就好比,你跟情人幽会,只ML一次,是浪费良辰美景;有个两三次,算是物尽其用;身体素质特别好的,一夜五度估计也就差不多了;要让你做上个七八次乃至十来次,恐怕就会局部充血过甚而受伤,以至出现不举,头晕,腰酸等症状。我们知道,西门庆大官人当年就是精尽而亡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是很爽的事,也要有节制。古人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扯远了,回到正题。
收到书的朋友,请吱一声。
觉得自己应该收到书而没有收到的,请与我联系。
帮我写了书评的,请把书评底稿和发表的链接(样报刊)给我,并给我你的详细地址。不要学雷锋不留姓名。否则我没办法寄书给你。我这几天已经尽可能查找了帮我写书评的朋友的地址了,但是,还是有一些没能找到。请主动跟我联系一下吧。谢谢了。
如果需要给编辑送书,也请说一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