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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狐连载之八-第三章为爱情痴迷(2)

(2018-12-05 19:18:56)
标签:

八月天

八月天小说

宋书恩

文学

中原狐

分类: 长篇小说连载

大时代与小人物的博弈,小人物与命运的较量

一次荒诞的出走,尝尽人生的悲喜

隐忍与挣扎、沉沦与觉醒,特立独行的他能否扭转失控的人生?

中原狐连载之八-第三章为爱情痴迷(2)

第三章/为爱情痴迷(2)

因为脚受伤,宋书恩不得不歇着。他躺在空无一人的车库里,心里真有点焦急。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只能躺在铺板上不动。好歹来时候何玉凤给他准备了几本书,还有本和笔。他就用看书、写日记打发无聊。

打工如此艰苦,那么来建筑工地打工,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宋书恩心里冒出了这个问题。是农闲了找份活干?还是为了挣钱?是为了干一番事业?还是为了离开何家?而当初自己对打工所报的希望,此时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个几十人的建筑队里,混到最好,无非是像老四一样做个二老板,干活少点,工资高点——而这样的目标,也不一定能实现。

干一天是一天吧,走到哪说哪,车到山前必有路。宋书恩一边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一边为自己寻找安慰。既然命运把自己推到了这一步,自己还能选择吗?只管往前走吧,多想多发愁,还不如不想。

何玉凤星期天来看宋书恩的时候,他已经可以下地了。脚着地的时候还有点隐隐约约的疼,但他在何玉凤面前表现得一点事都没有,当然也没有告诉她。

何玉凤除了给他送来生活用品和吃的,还带来了一星期的《中北日报》和新一期的《中北青年》杂志。这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宋书恩本来就没上班,也就不用再请假。他借来自行车,带着何玉凤轧马路看电影。因为陪何玉凤,他穿得还算规矩,白衬衣白线坎,深蓝褂子深蓝裤,白力士鞋,看起来就像个农村学生。如果不是跟何玉凤一起出来,他肯定不讲究,工地上一打工青年,哪顾得上穿着打扮。

与何玉凤在一起,宋书恩几天的低迷情绪马上就恢复得朝气蓬勃。看着灿如桃花的何玉凤,他的心里飘飘忽忽的,他可以拉她的手,可以抱她亲她——在生活着很多城里人的县城,能与她相随相伴,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何玉凤看他的第二天,宋书恩就开始上工。考虑到他还不能大幅度地走动,老四就安排他和灰,就是把石灰膏与大沙掺在一起加水和成泥状。这活不用多走路。

宋书恩与另外一个工友供三个大工砌墙,宋书恩负责和灰,另一个负责搬砖提灰。一个大工看宋书恩是生人,就问他:“新来的,是哪个乡的?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嗯,黄河北柳青县。”

“哦,我说不是本地人吧,几百里地哩。看你细皮嫩肉的,刚下学吧?初中还是高中?”

“高中,我都十八了。”

“哟,还是个秀才哩。不过在工地上你学那些文化可派不上用场。别看我文化低,砌墙却是好手,干大工一天能挣六块,你高中生当小工只能挣两块。我给你说,好好跟我学吧,我教你砌墙,学好了,一把瓦刀吃天下。”

宋书恩点点头,心里禁不住涌出一股感激之情。是啊,在这里不论学历,就看技术。而这时候,对他来说砌墙也是很深奥的技术。而学这门技术,需要给师傅献殷勤。

宋书恩马上把铁锹插在灰堆上,从口袋里掏出“邙山”雪茄,小跑着走到两位大工面前,一人递了一根烟,说:“常师傅,刘师傅,吸根赖烟,以后还得多照顾我,学砌墙还得你们教我。”

两个大工都表示没问题,等干上两三个月,再招小工了就能学砌墙,不用和灰提灰了。

宋书恩一听得干两三个月小工才能学,感觉时间有点长。他当下就思量,得凑机会请请老四跟两位师傅,尽早学砌墙,早点干上大工。

那一阵,宋书恩脑海里满都是砌墙,做梦都是站在脚手架上,一手拿瓦刀,一手拿砖,用瓦刀铲起灰盆里的灰浆,摊匀在墙上,再往砖上挂点灰,然后把砖轻轻地放上去,拿瓦刀轻轻叩几下,一块砖就算砌好。然后看看灰盆里灰浆不多了,就对着下边的小工高喊一声:“灰!”

在梦里,宋书恩感觉自己砌墙的动作特别潇洒。做一个砌墙的大工,一天能挣六块钱,就是他最现实的理想。

 

打工的日子,最让宋书恩受不了的,不是苦与累,而是晚上睡觉的环境。一个二十几平米的车库,除了留了一条仅能容下人过的小通道,全部是砖支起来的架板,住了近二十个人,都睡下的时候,人挨人,翻身都困难。地方小不说,还热闹得很,在一个六十瓦的白炽灯昏黄的光线下,三五一伙围在一起,或打扑克,或喷诓,还有喝多酒闹着不睡觉的,没一刻消停。这些民工中,很少有文化程度高的,他们除了干活、吃饭,就是打扑克、喝酒,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活动。

宋书恩虽然有过学生宿舍的群居体验,但比较起来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学生宿舍人虽多,但毕竟睡的是床,大家的素质都不差,知道互相关照,不会大声喧哗,更没人打扑克瞎闹腾。当然,那时候也有个别同学搞恶作剧。

每天吃过晚饭,宋书恩都害怕去车库里。通常,他会拿着书和纸笔去工地附近一个办公楼前的夜灯下,那里还有一个水泥台,可以趴上去或坐上去,虽然姿势有点不舒服,但总算有个能读书写作的地方。

宋书恩的行为,并没有几个人注意,办公楼与工地之间有一道墙隔开,很少有人去办公院,也就没有工友看到过他在夜灯下读书。生活太单调了,除了读书和写点东西倾诉一下,他还不敢奢望有更好的消遣方式,比如看电影、看戏、看歌舞演出,那得花钱,目前还没有更多的钱供他天天去享受,甚至连花十几块钱买个收音机都不舍得。

他也喜欢一个人溜达。他所在的工地在县城的最北端,不远处有一个两三平方公里的沙丘,沙丘上长满了刺槐、荆条、桑柘柳等耐旱的树丛,还有野菊花、车前草、节节草、茅草、蒿棵等。白天的时候他去过,沙丘中间有一条蜿蜒的小路,四处的树林野草使整个沙丘看起来有一种神秘感,可以听到很多悦耳的鸟叫,却看不见鸟儿在哪里。

这里也许会有皮草狐。他第一次来到沙丘这样想,神秘的皮草狐总是躲在神秘的地方,只见它留下的痕迹,不见它的身影。

宋书恩晚上一般不会走进沙丘腹地,夜幕下的树林阴森森的,里边还不断传出各种各样的虫鸣与莫名其妙的声音,胆子小了从边缘路过都会心惊肉跳。

傍晚出来溜达,宋书恩会沿着公路从沙丘旁边走过,然后来到围绕县城的无名河河堤上,再顺着河堤走一段,找个台阶站一会或坐一会。

寂寞,无聊,迷茫,无助等等,这些在人落魄时候容易滋生的情绪,时时侵袭着宋书恩的灵魂。他虽然并不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沮丧样子,却也没有那个年龄的知识青年身上所具有的乐观。

不能想,现实,未来,前途,归宿,都不能想,越想越乱。空想除了增加痛苦,没有太大的意义。再说了,很多农村人不都是这样嘛,他们从来不怨天尤人。自己不就是多上了几年学,多了一份对生活的向往和理想,怎么就不能在建筑工地上做一个体力劳动者?

当然,他还有玉凤,还有甜蜜而浪漫的爱情。无论是上层社会,还是底层社会,爱情都是美好的,都会给人以安慰与温暖。

在最底层的打工生活中,宋书恩一天一天地挺了过来。适者生存,也许,甘于现状不见得就不是一种优秀的品质。

 

一个多月之后,宋书恩请老四和两位师傅喝了一回酒,很快就如愿以偿,开始学起了砌墙。他不笨,加上砌墙本身也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就是熟能生巧,没几天他就掌握住了横平竖直的砌墙招数,站在脚手架上拿着瓦刀也很像回事了。

砌墙虽然很苦很累,宋书恩却干得有声有色,自从请老四喝过酒之后,他们就开始私下交往。可以说,老四成了他繁重体力劳动中的精神慰藉者——老四不但有很多书提供给他读,还在夜里带他过上了绚烂多彩的夜生活(时不时他们会有一次喝酒聊天、看电影抑或是看文艺演出的活动)。

老四并不老,大名叫胡杨林,三十来岁,高中毕业,是个文学爱好者,笔名柳杨,时不时在市日报副刊上发表些诗歌、散文,还是市作协会员。他在工地上还能看图纸,有威信,就被老板封为带班班长,相当于二老板。

宋书恩与老四喝过几次酒之后,老四发现了他的底细,对他说:“老弟,你告诉我,你为啥离开学校?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就你这成绩,考大学肯定不成问题,如果没有难言之隐,肯定不会弃学。”

宋书恩酒喝得有点多,面对老四的发问,毫不犹豫就如数招了。老四大笑道:“一步走错啊,老弟,你要为你的这次行为付出昂贵的代价。不过你也不用灰心,只要有本事,机会总会有的。”

宋书恩那时候是一片茫然,哪想过自己的未来。听老四如此说,就问:“四哥,你说我还会有啥机会?”

老四吐出一串烟圈,说:“慢慢来嘛,凭你,这么好的功底,只要努力,不怕干不成。我给你说,我那有的是书,古今中外的名著基本全有,你看了只管去拿。还有笔墨纸砚,你用了只管说。”

宋书恩一阵感动,抓住老四的手说:“哥,你就是我的亲哥,如果哪一天我有点出息,一定不忘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老四说:“什么大恩大德,我跟你就是对味,我喜欢你。记住,老弟,千万可不能为眼前的诱惑迷住,你的未来不在这里,更不在何庄村。”

因为遇见老四,宋书恩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精神渴求从对何玉凤的思念中转移到对文学的痴迷。在最初的时间里他回去过两次之后,就变成了何玉凤屡屡来看他,而他很少回家。

宋书恩第一次回去,是在上班一个月后,他趁晚上坐车回家。因为收了工已经天黑,加上末班车走走停停,他回到家已经接近九点。他敲门的时候,何玉凤狂奔着来开门,他一进门她就把他抱住,久久地站在院子里默默无语。甚至不等他去堂屋跟父母打个招呼,她就把他拉到自己的闺房。

那一夜,他们抱在一起几乎一夜未眠,但最后并没有逾越最后的防线,仅仅是拥抱和亲吻。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已经如醉如痴了。她无数次地对他说:“书恩,我是你的人,我是你的人……你要一辈子对我好。”

“嗯,我会的,我会的。”

第二次回去,是在他看护工地的前一天,他请了一天假。何玉凤对他的思念更加强烈,她抱着他,身体扭动着,颤抖着。

“书恩,书恩,我想把我自己给你……”

“我也想玉凤,可我们还小……”宋书恩眼前突然浮现出凌燕的的眼光——充满了妩媚与温润的眼光。在那个初夏的夜晚,她的妩媚迷住了他。联想起凌燕,接着又想起自己翻过学校围墙的刹那,还有在野外无助的奔走——他的心里掠过一丝惊慌。接下来,他渐渐地变得理智,静静地抱着玉凤,一点点地把她即将燃烧的烈火扑灭。

“我愿意给你书恩,你不想要我吗?”

“不是不想,我要等到入洞房那一天。”

后来,在一个飘着雪花的星期天,何玉凤跑到工地上来找他。他刚刚睡醒,洗漱完正准备吃午饭,她在老四的引领下来到他面前。

“玉凤你来了?”

宋书恩一阵惊喜。尽管他从老四的话中听出点什么,自己也没有做好入赘何家的准备,但他仍然非常迷恋与何玉凤的爱情。

何玉凤等老四一走,有些羞涩地说:“书恩,我想你。”

宋书恩摸了一下她的脸,说:“我也想你。”

两个人抱在一起,何玉凤害羞地说:“我们结婚吧,结了婚就生好几个孩子。”

宋书恩这时候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只比猫大、比狗小的白色动物的眼睛——那眼睛是那么的沉静,那么的淡定。在他与它相持的几个夜晚,他与它对视,它的那眼神似乎传递给了他,让他安静,让他镇定。他久久地没有说话。

“你说话呀。”

宋书恩笑笑,捋了一下她的头发,说:“这么急吗?你说咱这会能结婚吗?我才十八岁,还不够结婚年龄,等到了年龄,我们就结。到那时候,我们就天天在一起,夜夜抱着睡一个被窝。”

“嗯……”

 

何玉凤在陶醉中幸福地闭上眼睛。她所有的心思,都在这个小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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