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读杜拉斯,仍是<情人>,花生骚见我书橱里有一本,很是吃惊.这倒稀奇,一介文艺女子没有这一本,怎么象话?
杜拉斯真让人唏嘘.我说的是她的脸.我有简陋的记忆,这个记忆里她满脸都是眼睛.忧愁的眼睛.它泄露着一种城府.与他相爱,是算计过的,她对他说:你如果爱我,就给我跟所有女人一样的^这让我猜度,每个女人的第一次都是在宣言.为什么是快乐的?就是因为过程痛苦吗?我喜欢用身体消解高尚的女人,但那必须发自一颗保有悲怆的心.她便是.
她遇他时,是个寒孱的女生,有暴戾的兄长和神经质的母亲,他在第一次上床时就许诺给她钱,她喜欢钱,但不是因为钱.你看,这有多大的分别?可见,现在的男人是不如他明理的.现在的男人总是问: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钱?我看不出这里的逻辑关系,杜拉斯早早地说过了:我喜欢你,钱是你的一部分.这个白种女子的幸福就在这里,她告诉他,他应该带她的家人去高贵的中国饭店,然后去跳舞,喝上一杯.他照办,虽然,也有不情愿.她可真是勇敢,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一点不觉得会失去他.我想,这不是出于了解,恰恰是出于不了解,无知的勇使她在这个男人面前实在得没有缝隙,如果我是情人,大抵也会爱上她,她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真实饱满,一捏就碎裂的.她才没时间去研读他,年轻,连自己都照顾不过来.
他们在公寓里做爱,是无望的镜头,直到离开,也没有改变过.他无望,她丝毫没有改变的意思,但她也有爱于他.她是与我们不同的女子.只能这么说.有可能是活得明白,改变就是修改已期变更,修改过的并不如就此下去,一直走到头.
她的离开便是尽头,至于后面的一切都可以省略了,包括那个电话,一种已逝的情感,在很多年后被揪出并不高明,高明的是它一辈子都停留在那里,在湄公河上妖妖荡荡的,不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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