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摆弄得过舒服,就懒于上班,不顾领导同学的坏脸色,捣腾出个把小时的上午茶时间来.
买了牛奶,却仍喝咖啡,买了道地的咖啡豆,却仍喝速融.这时,我便是一等一的愚人.
雀巢速融有一种及时行乐的香,水越是热,香越是浓稠,害我闻家里的物什床具,总能闻出咖啡味.有时候心下是急的,又一想,凡事有静气,这路急霍霍地个性也要改了,于是再坐下,小口小口地喝完.这也有好处,多了这些个时间,忘带手机上班的事件就再没发生过.
点心也很丰富,今早吃了枣糕,还是第一次吃这种蛋糕,昨日晚了,把它当成巧克力蛋糕买来,还窃喜占了便宜.这路蛋糕虽然粗砺,却比巧克力要清爽很多.不知道可不可补血.
10年前看一本小书,是赵凝初写长篇时的文字.说一小镇女孩到表亲家居住,第一餐早饭看桌上只有一篮子草莓.后面的故事不大记得了,独记得这个情节,是很有趣的.
N年以后,经过了很多不吃早饭的时光,再享受早餐时,我竟也被此种趣味同化,或者在这些年的抒写里,我便刻意于"高尚"的趣味,爱情也罢,其他也罢,渐渐忘本.
这也并不算什么,张爱玲心中沦陷的上海也自当嚣艳,遇到天平盛世,还不允我们杯杯碟碟的,排场一番?
可喜的是,写字的心情卷土重来,前几日好绝望,以为此生了了,就这么结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