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一时尚刊物之约,写此文.突然很想贴在这里.)
近日最有趣的话,是凌晨一点站在西高新某茶餐厅楼下对即将分别的挚友说:“我是不是到了咸阳?”这绝没有嘲讽时尚和文明的意思。是印象对现实的小小冒犯。
我有一年锦衣夜行的经历,那一年不知怎么了,所有朋友都像被褪了毛的小狗一样贴在一处,贴在一处也还是感觉寒冷。我们常常出没在凌晨的街道上,跟睡在漂亮木椅上的乞丐招手微笑,偷听收酒瓶子的如何威胁卖馄饨的,学披头士四个人在斑马线上赤脚走成一行,在裤兜里装些一元硬币,投到卖饮料和避孕套的机器里,我的朋友愉快,因为没拿到避孕套而投诉,在一个无比堂皇的午宴上,他接到避孕套那方要立即赔付的电话,我发现他的脸在变白。
分手总是在鼓楼下,那时,我们已在回民街轻狂的晚灯里喝完最后一瓶啤酒,沉默在艺人难听的歌唱里,互不话别的上路,那种决绝的姿势,就像是洗心革面,也像恩断义绝。
现今,我坐拥长安一隅想念着他们,我的朋友们,他们与我,都有一点小青春和小荒唐。比我更小的孩子们,我不能理解他们没有过程感的长大,还不会喝啤酒时就学会了喝洋酒,而我与我的朋友安柯,一个漂亮的男子,我俩的风景就是对着一排小优说些雾气蒙蒙的话,包括中医和美国。这也是很久没有做过的事了。
更早的几年,就是我把爱情傻瓜化的几年,有一个酒吧男让我惦念。是寻常男人,身体有一种气派的土气,这种一步一个脚印玩命玩出来的可怜有钱人,在人声喧嚷的酒吧送给我整盒的胃药,他是我爱过的第二个土著男子,我在文章里统统叫他们长安,长安有粗砺的一切,他在向我讲述过去时一句话就带过了,吃过苦,也享过福。两年前,我会情不自禁地爱上这路男人,很想吻对方的嘴唇。
在我,吻过一个人的嘴唇,爱就可以结束了。如果他还不从昨夜的芝华士中探出头来。我偷得的一点滋润,所有人都可以当成小把戏,浩汤的西安城,用灰色的庄严来嘱我闭嘴,嘱我把它,也当成不交付真心的墙外开花。可惜,我是最不开窍的末路狂花。
在酒吧我不常酒醉,惟一的一次,是跟长安一起,寂寥的安全。在子夜兜风,把车开到公墓附近的公路去,吸一支烟,然后离开。在若干年前,我爱上了一个北方男子,我们惟一去过的地方是他居住过的城市和出租屋,当时我有年轻,穿着他买给我的白色纱裙在出租屋前的空地上放风筝,这些年我总是爱上相同的男子,我的男子总是希望我出现在跟他思想最靠近的位置,这是我难以揣摩的一种心态。
也是几年前,我第一次看见大人物李傻傻,然后过了多年,他在电话那厢问:你还是那个穿着蓝色人字拖,脚上都是土的女孩吗?
我对此无言以对。并有眼泪,偷偷穿越消失中的长安晨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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