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出了一个调控楼市的新八条.
新八条的基调基本上没有能够超越以前"调控思想"的新主张,主要还是规范市场次序和增加供应量的调子.
应该说深圳楼市次序在经过前一轮的调控后得到了基本的规范.
现在要做的是:政府要把土地安排的时间表、供应量、土地提供点大致说个子丑寅卯;对开发土地要设置更严格的规划前置管理的具体方法,比如规定容积率的同时规定普通住房的套数比例,但现在只是一个“今后。。。确保。。。。”,“今后”是什么时候?“确保”?怎么确保?“逐步提高预售门槛”,“逐步”?从什么时候开始?怎么逐步?怎么提高?加强公共租赁房屋建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重视”了,具体的措施和时间表呢,应该可以向社会公布啊,制止囤积土地行为?我们开始制止了吗?制止了哪些?
。。。。。。
如此等等,总体感觉还是个表态性质多于执行价值的文件。
即使上述的做法都做到了,从增加土地供应量到增加住房供应量得多大的时间差,这里面既有开发商的开发周期,又有政府的办事效率所必须的时间成本。何况,文件中对具体时间和具体做法采取的更多的是相对模糊性的说辞。
要知道,除了上述影响当前楼市的因素外,最为关键的还有购买力的刚性推升,其中包括提前置业、抢购性置业、投机性置业等非理性置业行为的推波助澜,对这些新八条怎么解决?显然,适当抑制购买力也是调控的一个基本面,这个方面,政府部门还没有明确的动作。
新八条会有什么效果,我们等着瞧吧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