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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秀成 |
分类: 学术观点 |
继续建设和完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
2013年10月20日/董秀成
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于1993年开始酝酿。随着国际石油价格剧烈波动,我国经济深受影响,国家的石油安全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在2001年3月,“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出现在我国“十五”计划中,“十一五”计划中又明确为“增强石油战略储备能力”,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石油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从2004年开始,我国开始政府石油储备体系建设。企业商业石油储备建设在国家支持下也取得明显进展,国内石油企业已建立了商业原油储备能力,以中国石化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为主。虽然我国在石油储备体系的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与上述国家相比,我国石油储备体系还处于摸索阶段,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为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国外主要的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实行法律先行策略。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石油储备的目的、目标、规模、体制管理、资金、方式、布局与动用等问题,使石油储备体系建设运行有法可循,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