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西“人性观”的国家治理逻辑差异
2010年7月11日/董秀成
如何看待“人性”本质问题,自古以来一直是哲学和圣人孜孜不倦、苦心探究的经典课题,但至今都还是争论不休的话题,尽管任何一个社会都希望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人际关系,希望人都是善良的、有良知的、守信用的,总之舍己为人、集体主义、英雄主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等都是值得称颂的精神。
在中国人看来,自古对“人性”问题的看法有些“乐观”,其核心是“善性”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人之所以为“恶”是后天所为,是因为没有能够“修身养性”而遵循道德伦理而至。因此,无论是儒家和还是道家思想,圣人一直强调道德伦理教育,试图通过道德约束人之行为。圣人强调“内圣外王”,讲究“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在国家治理层面上,强调人治而非法治,其核心是道德至上,通过道德伦理教育和教诲为手段,用社会道德规则来约束人之行为,以便不使先天的“善人”向后天的“恶人”转变。
在西方人看来,自古以来对“人性”问题的看法就显得有些“悲观”了,其核心是“性恶”论,认为“人之初,性本恶”,是因为原本“善性”的亚当和夏娃经不住蛇的诱惑而偷吃禁果造就了人之“恶性”,人之所以“恶”是先天所为,是因为人之“天性”就有违法乱纪之本能。因此,西方圣人将人性看成“原罪”,人一出生本性就变坏,人际关系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因此人终生都需要向上帝赎罪,以重返伊甸园,回归善良之本性。因此,在国家治理层面上,西方国家强调制度设计,所谓的“三权分立”和国家法治其实就是通过制度约束来人之行为,让先天的“恶人”变成后天的“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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