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龙一案的旁听证最应该发给谁
(2008-09-27 11:19:12)
标签:
周正龙周老虎虎照事件司法公正杂谈 |
分类: 时事乱弹 |
根据媒体的报道,周正龙案要公开审理,公开审理就意味着要允许旁听。但是法庭再大,其容纳量总是有限的,因此无法满足每一个旁听者的愿望。那么有限的旁听证应该发给谁呢?
首先、应该发给周正龙的家属或亲属,因为他们最关心司法能否公正的对待周正龙。当然,根据媒体的消息,因为周正龙的妻子和子女因为是本案的证人,所以被拒绝了旁听。但是,我认为,即便他们因为证人身份不能旁听,那么也应该允许其他亲属旁听,允许周正龙的妻子儿女委托其他人代为旁听,了解案件的审理情况。
其次、应该发给媒体记者,因为他们的特定身份,使其具有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职能,尤其参加旁听并将庭审情况公之于众,有利于公众实现对与司法公正的监督,也有利于增强社会对于司法的信心。
我最担心的是,上述两类人的旁听权利被剥夺,而大量政府机关或者类似单位的人员却被作为法制教育的理由,充斥法庭。是审理公开变成对于特定人的公开,而其真正的目的在于把公开变成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