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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涉嫌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2008-03-29 20:31:02)
标签:

故意伤害

刑事辩护

孔德峰律师

证据

杂谈

分类: 办案文集

补充辩护词

 

 

审判长、陪审员:

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受本案被告人王*的委托和北京权达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人王*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介入本案后,我们依法查阅了本案的案卷,认真研究了起诉书,会见了被告王*。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及公诉人的发言,针对庭审中出现的新问题,现发表如下补充意见:

一、认定王*是否投掷台球打伤被害人姜*的关键证据是台球,公安机关有义务对该台球进行鉴定,以便查明事实真相。

第一、对本案中唯一的物证台球进行鉴定是查明事实真相的关键。

控诉机关指控王*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上述证据中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被害人姜*被打构成轻伤;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则证明姜*系被王旭用台球打伤。鉴于言词证据的主观性较强,其证据效力一般弱于物证。鉴于本案中控方提供的言词证据之间尚存在矛盾(关于这一点下面还有进一步的论证),其证据的证明力,就更需要物证加以印证。在本案中,控方所唯一能够提供的证物证就是台球,因此对于台球做出鉴定以证明台球是否系王*所投掷就成为查明本案事实真相的关键。

第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义务妥善保管已收集到的证据,并根据案情需要委托专门机关对证据进行及时鉴定;否则举证不能的责任只能由检察机关承担。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在本案中,台球虽由公安机关及时收集,但是该台球是否系打伤被害人姜*的台球,该台球是否系王*投掷,均有待鉴定才能做出结论。对此公安机关有义务及时组织专门机构予以鉴定,否则检察机关就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二、被告人王*在庭审中交代投掷台球打伤姜*的是其同伴于*强,属于新出现的情况。对此公安机关应予调查是否属实。

王*当庭否认了其用台球打伤被害人姜*的事实并指出是同去的伙伴于*强用台球打伤姜*。并称同去的其它同伴王#、王*波、李*博、施*亮均听于*强本人提过此事。对此,我们不能贸然认定为真,但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也不可断然否定为假。否则极有可能冤枉一个无辜者,放走一个犯罪者。鉴于此,该案应退回补充侦查。

三、现有证据存在矛盾、不能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人王*有罪。

第一、本案被告王*的口供与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之间互有抵触,对于上述证据的效力需要重新认定。

诚如,我们已经发表的辩护意见所指出的,被告王*的交代前后矛盾。不仅如此,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也与王*的交代相抵触。据王*的交代他是在打斗中用台球打伤的被害人姜*,而被害人姜*和证人姜*鹏则说在和对方讲理时,“一个穿红毛衣的男子抄起桌上的台球扔向姜*”。既然王*已经承认台球是自己所扔,为何具体的情景和姜*、姜*鹏的叙述存在矛盾!

第二、不管是王旭还是姜*、姜*鹏的叙述均有与情理不合之处,难以采信。

如果王*是在打斗中用台球打伤姜*,则当时场面混乱,姜*和姜*鹏如何能够清楚知道是“一个穿红毛衣的人”扔的台球,而且这时,姜*一方的其他几位在场的人为何没有看到?既然其他人均忙于打斗看不清是谁打得谁,为何姜*、姜*鹏独具慧眼呢!

如果是在双方“讲理”时,王*用台球打伤被害人姜*,那么,讲理时,双方相距必定很近,缘何不用手脚、球杖等物打击对方,而用台球,这与情理不合。

四、被告人王*近三年来一直遵纪守法、勤恳工作,对于王*积极改造自己所作出的努力,我们应予肯定、鼓励。

被告人王*曾于2000年一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犯罪之时王*近16岁,属于价值观、人生观均未成熟时期,鉴于此法院对其做出了从轻处罚,这反映了法院对于王*的重新做人给予了厚望。入狱后王*认真改造自己,出狱后,一直遵纪守法,勤恳工作。反映出我国刑法所倡导的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法精神的巨大力量。因此,我们不能因为王*曾经犯罪,就带着有色眼镜观察他,更不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有罪推定,使一个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有志于继续改造自己的青年失去对于法律、对于政府的信心,放弃放弃改造自己的机会。

以上意见,审判员、陪审员予以考虑,依据法律规定及现有的证据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

                                    辩护人:

                                    

                                     200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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