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兰台世界》,2005年,第12期。
公文作为国家机关处理公务的文书,在中国社会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它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体系和规范。相应的,公文的理论研究著作也开始起步,如《尚书》、曹丕的《典论·论文》等。但最不可忽视的是刘勰的《文心雕龙》,它最早构建起我国公文的理论体系,规模宏大,论旨精深,体例周详,对我国公文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一、确立了公文类文体的重要地位
封建社会是文学高度发达的时代,唐诗、宋词、汉赋成为特定时代文学的代名词,但公文类实用文体却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六朝梁的统治者曾把当时的文人分为儒、文、学、笔四类,其中善为“奏章类文书写作的称为笔”,排在最末一类。《文心雕龙·议对》篇指出:“魏晋以来,稍务文丽,以文纪实,所失已多,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平时吟诗作赋的文人大夫们,因害怕议、对一类的文书写作,竟然称病不敢应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对此,刘勰十分感慨:“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足鲜欤”。他感慨社会上确少既熟悉政事管理又精通公文写作的“通才”。正因为刘勰看到了公文的重要性和其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所以才在《文心雕龙》中,对公文类实用文体的地位给与了大力的提升。《章表》篇说:“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序志》篇云:“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以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这些论述指出了章表奏议等公文在治理国家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和所起到的枢纽作用。而且,公文不仅与国家兴衰紧密相关,也与士人的荣辱沉浮密切相连。“摛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穷则独善以垂文,达则奉时以骋绩。若此文人,应梓材之才矣!”
二、建立了较为周密的公文分类体系
《尚书》作为我国最古老的一部公文集,把当时的公文分为“典、谟、训、诰、誓、命”六种;《周礼》归纳整理的周代的公文体式,称为“六辞”,《周礼·大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一曰词,二曰命,三曰诰,四曰令,五曰祷,六曰诔。”曹丕《典论·论文》中提出了“奏议、书记、铭诔”等公文名目。但这些都是一些笼统地、简单的分类,至《文心雕龙》才开始对公文进行系统的研究,对每一类公文都“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形成了较为周密的公文分类体系。
首先,刘勰将公文按行文关系分为下行文、平行文和上行文。对每一种公文的用途都进行了简单的阐释。如诏策,乃帝王号令,用以布政;檄移,乃朝廷命文,用以誓师教民;两者为一类,属下行文。封禅作为帝王祭天地时所用的文书,也可划入此类。章表、奏启、议对皆为臣下之言,用以陈情、进议、咨答,属上行文。“书”是臣下相互往来的书信,“记”杂记众事,属平行文。
其次,刘勰还根据公文的作用,对每一类公文进行了更详细的划分。如奏、表、章、启、议对虽都是臣下之言,但他们的作用各异。“章以谢恩,表以陈情,奏以按劾,议以执异”,“启,表之别干”,而“对”是应诏而陈政。
再次,刘勰还运用对比研究的方法,揭示了不同文体的特点。他在《诔碑》篇将碑、铭、诔加以比较:“碑实铭器,铭实碑文,因器立名,事先于诔,是以勒石赞勋者,如铭之域,树碑述之者,同诔之区焉。”
三、提供了公文范式和批评标准
《文心雕龙·宗经》里提出了公文体式的“六义”,可以看作是指导公文写作实践的基本准则。
“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情”指情志、情性、情理,即思想感情。“情深”即是要求公文反映的思想深刻、论理周全,目的真实、视野开阔,立足点高、合乎情理,感情深厚、真诚。风清是对情志的要求,“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意气骏爽,则文风清焉。”如果对题材处理得生动、明快,其中又寓托作者饱满的情绪和明朗的态度,公文就可能产生快利、清朗的文风。
“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事指阐发观点的各种直接、间接材料或论据。作者“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就是文中的要引事引言来作证并且意义要与文中思想相合。而且,文中材料应是精选的典型的,即“酌事以取类”。“事信不诞”主要强调公文里一切材料,不论理性的感性的、现实的引证的,都必须明核、典型、准确,绝无乖谬、篡改之嫌。义即公文中心主旨或基本观点。“义直”是公文体现的一种刚正求实的理性人格精神或力量。
“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淫。”指各种体式的基本的风格。体约指风格精当,文丽指语言要有辞采。他主张以最经济、精练的字符,准确、深入、细致地传达事理或信息,使公文在文字表达方面具备要约流畅、明朗刚健、质朴雅正的风格。同时语言要与内容相称、和谐,语言华美但又不过分藻饰。如檄文的语言“不可使辞缓,不可使义隐”,“务在刚健,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也就是说檄文的语言务求果断有力,决不迂缓,曲折,其语气也必须强烈,事理务求清晰,这样才能达到斥敌之罪,长己之志的目的。
《文心雕龙》从思想内容的立意、感情表达、材料择取、主旨确立、文字要求诸方面,为公文制作提供了范式和批评标准,为公文的规范化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四、对公文写作风格进行了精辟阐述
公文不同于文学作品,其目的的实用性,作者和读者的特殊性,内容的规定性,效用的直接性必然要求其有不同于文学作品的写作风格。
“诏策”是帝王之号令,适用于授官选贤,嘉奖鼓励,整敕告诫,治理军队,宽免罪过,怜恤灾害,阐明刑罚,整饬法令等。对不同的适用范围,不同的适用对象有不同的风格。“授官选贤,则义炳重言之辉;优文封策,则气含风雨之润;救戒恒浩,则笔吐星汉之华;治戎燮伐,则声有游雷之威;告灾肆赦,则文有笔露之滋;明罚救法,则辞有秋霜之烈”精到的比喻,使人对不同类型诏策的写法有了清晰的认识。
“章”和“表”都是臣下之言,其作用在于“对扬王庭”,“昭明心曲”,它的读者是至尊的皇帝,所以,“章以造阙,风矩应明;表以致禁,骨彩宜耀”,意思是说“章”是必须上达宫阙的,所以,它的情志仪态,应该鲜明;“表”是必须送到禁庭的,所以它的用词要有文采。
《文心雕龙》通过这些深刻而精当的理论阐述,对各种问题的审慎辨析之功和精微独到之见,发前人所未发,为我国公务文书的写作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石,在我国公文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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