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吏”并非全是基层官员的错
(2016-04-07 17: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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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有的地方拟工资福利照发,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有学者也认为一些50岁以上干部觉得提拔无望,身在岗、心已远,不如提早退休。仿佛是这类干部吃了大亏,必须“大补”。
细分下来,其中有被迫早退和申请早退。如果被迫早退,那干部一定有不适宜使用的理由,对此中央已有“下”的政策设计,劣者汰,庸者下,怎能说亏?如果是主动早退,有的人还会享有高风亮节的美誉,至少得到不干活应得的待遇,又亏在哪里?
对提前退进行“赎买”,不只湖南有,也不只这一次。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易、身心疲惫、害怕担责等问题,仍然要从党党性和宗旨上来端正认识,对极端个人主义者还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同时,还要跳出问题本身,站在更高的高度解决问题。
一是打破中下层机构干部生长的“天花板”。中国公务员制度并没有国家与地方之分,对各个地方特别是基层干部画地为牢,总体上滞阻从下往上的通道,并不符合公务员交流转任调任的立法精神。如果不是这层天花板,相信基层干部不会有这么强烈的“早退欲”。
二是把握上级对下级特别是基层的“无序空降”。与下级缺少向上流通的通道相反,除地方“五长”实行外派的制度外,由上向下派遣干部没有制度约束,还不一定能保证质量,加之军转等政策性安置,基层干部的生长空间被压缩,此地不用爷,自然“走为上”。
不同层级机构相同职级的干部,在成长机遇和发展空间的不平等,是基层“赎买”政策主要的客观原因。对此,一味依赖“精神补钙”,往往好药无效。实现“经济补偿”,又不被社会和群众接受。不如进行“制度补亏”,实现体制内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真正平等,给基层干部多一些发展空间,让无望变希望。这比策划“休而不退”和“休而不退”后的资源消耗与复杂监管要有价值得多。(西岸时评用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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