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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短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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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视角观照“电视问政”

(2013-09-25 13:44:01)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系列

还有3个月,下半年电视问政“年终考”又将登场。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众问政的作用?如何从“马上就办”过渡到常态制度性治理?9月13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车延高主持召开市纪委电视问政研讨会,请专家为电视问政“把把脉”。(9月16日《长江日报》)

这是一个值得期待的进展。当电视问政把武汉建设与发展的良好面貌呈现给全国人民时,武汉却在反省自己的“自选动作”。顺着“如何从‘马上就办’过渡到常态制度性治理”的思路,是否可以更进一步:或许该立足于让电视问政在适当的时候退出舞台,让既有的法定性监督体制机制走向前台。

从公开报道来看,已经两年多的电视问政,倚重于电视媒体的特殊功能,对于改进政府工作,对于加快武汉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对电视问政寄予厚望的市民,仍然存在远忧。正如《南方周末》评论文章所说,电视问政“攻防战”诚然热火朝天,却似乎冷落了咱们的基本制度设计:人大制度。此说不一定很准确,也值得深思。

电视问政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解决问题不是亮相表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视角来审视电视问政,是对电视问政最好的观照。从法治建设的长远需要出发,电视问政最终过渡为常态制度性治理,乃是方向。

这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就武汉这次专题研讨的成果看,我们有可能创造“由电视问政过渡到常态制度性治理”的汉版经验。

首先,当前要进一步完善电视问政。在解决了“敢问”与“立改”问题后,需要有新的追求,如不要以现场直播的压力逼官员现场表态,要给官员多一点表达时间,多头管理的事要让相关方到场而不为难一个部门,不要让不分青红皂白的“马上就办”冲击现有的制度设计。总而言之,电视问政上办成的事,不要成为不可推广不能复制的“特例”。

第二步,在电视问政舞台上,包括人大在内的各级各类监督机构,要在这里取代人大代表、党代表在这里的个体性存在,变普通市民对政府说“不”,为监督机构公开说“不”;而代议机构、各种监督机构与社会一线、普通市民的沟通互动,则在台面之下有序进行。

第三步,一旦人大的代议、监督、问责等法定制度硬起来,电视问政就可以考虑退出历史舞台。既让整个政府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程序,又让各类相对独立的监督协调机构,党委和政府内部的监督系统正常运行起来。形成行政者被监督,监督者也被监督,媒体进行再监督,人民群众乐享良政和善政的局面。

实现了让电视问政最终到常态制度性治理的回归,将不仅节省行政成本,也将有效激活现有监督机制,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管理和运行的效率与质量。

 

 

新闻线索:http://hb.people.com.cn/n/2013/0916/c194063-19530020.html

http://www.infzm.com/content/9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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