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不如行政伦理自省
(2013-04-21 17: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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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评系列 |
中央政治局19日开会,决定在全党开展一次群众路线教育。可以想象,自上而下的由上级教育下级,由领导教育部属的惯性行政洪流,将再一次呈现在我们眼前,并洗礼众党员领导干部。能否让这一并不新鲜的主题教育能够收到群众发自内心的期盼效果,我想到了《南方周末》发表厦门卫视总监邹振东《谁可以为凤凰说话》一文。这篇文章启发我们,正面教育能否反弹琵琶。
作者提出了很多时评人未曾涉及的问题:责任政府,不仅指的是要对民众负责,也包括政府上下级的层层负责。文章特指,当凤凰县政府因“围城收费”身陷四面楚歌之时,它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什么不出面说话?涉及这么大改革,凤凰县不可能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否则,上级完全可以“擅自”为由,“修理”凤凰县政府。假如凤凰的上级事先知情,并且通过了审批,那么,事件一旦发生,如果凤凰的上级坚持认为凤凰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尽快出来力挺凤凰,为凤凰站台背书;如果上级后来认为凤凰的做法是错误的,就应该出面负责,挑起担子,及时纠错,并向社会道歉。
作者认为,理论上,底下人惹事,老大会出来摆平;在家庭里,小孩子出事,家长要出面解决;在政府的职业伦理中,下级有事,上级也应该要勇担领导责任。但我们看到一个个舆论事件中,事件当事人的上级,往往躲在后面,好像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眼看着自己的下级,在舆论的风暴里,风雨飘摇。不仅丧失了和民意最好互动的管道,也错过了挽回政府公信力的最佳时机。孤军奋战的下级政府,常常忍不住或明或暗向上级部门讨要说法,但上级却往往别过头去,剩下寻找靠山的下级政府脊背寒彻。
这篇文章打中我思维穴位的是“职业伦理”。我百度一篇发表于《光明日报》的文章《职业伦理与职业精神》,摘录一段关于“职业伦理与职业精神”的论述:职业伦理是关于从事某种职业的群体或个人的一些总体性的价值要求。不同职业道德主要是对某一职业的从业者个体的特殊要求这样的特点,职业伦理则是某一职业的从业者对具有总体性的社会伦理和社会主导价值观的遵循。职业伦理所具有的这种总体性特点,与职业道德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形成了对照。在社会化和市场化趋势日益凸显的现时代,对于职业伦理的要求,较之职业道德,将更为迫切和必要。那么,职业伦理就是一种特殊的伦理立法,它是要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确立职业的伦理规范及价值观问题。在很多时候,职业伦理甚至主要是体现为一种否定性意义上的东西,其存在的必要性恰恰在于着力解决职业领域内的伦理失范和价值混乱问题。
原来,职业伦理有别有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对职业所有人的,但多被上级拿来培训下级的。而职业伦理主要体现在一种否定性意义的东西。依我看,讲职业伦理,目前对上级或领导的职业行为更具有针对性、迫切性。从这一维度解剖,现在存在许多有违职业伦理的许多现象,包括观念和行为。出了问题,要下级死扛,这只是其一。怕自己担责,不敢给下级明示;下级请示,上级之乎者也;对待下级耍淫威,暴粗口;把属下的工作人员当家臣使唤;更不要说暗示下级或者指使下级或者纵容下级做一些违规违法的事儿。如果从更高的要求来说,对下级疏于管理和要求,出了问题包芘遮掩。更有甚者,不少领导打着组织与集体的名义,对下级或部属进行不负责任的领导、指导、批评和处理,造成后果,在下级或基层讨说法面前,以一句“哪有组织跟个人道歉”而拒之。
所有这些,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利字当头。领导是否遵守行政伦理,除了私利,还得看自己的能量能否镇得住对立面。符合这两个原则,领导会一手遮天;反之,你就是凤凰县政府的下场。
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突出,奢靡之风严重、理念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务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如果每个“上级”能够进行真诚自我批评,这不仅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也是一次难得的行政伦理实践。
孔子在《论语》中提出上下级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君礼臣忠。孔子是在鲁定公向他讨教时提出这个原则的。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千百年来,“臣事君以忠”,被上级强调得无以复加,而“君使臣以礼”,只被少数优秀领导践行。依我看,要来一场从高至下的“职业伦理”教育,多数官员都可以把自己当作“上者”,来番自省。就是最基层的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官,你也可以把自己放在君的位置进行反省,不是上级领导听下级作自我批评,而是每个上级在下级面前作自我批评,以这种方式进行中央提出的群众路线教育,收效肯定不凡。
http://www.gmw.cn/01gmrb/2000-06/06/GB/06^18443^0^GMB3-015.htm
http://www.weimao.net/article/0000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