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之本是“治人”不是“治岗”
(2011-11-14 07:20:35)
《中国青年报》10日刊文分析湖北潜江市直机关被查处27名“庸官”产生的原因,称主要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本来一个人就可以胜任的工作,偏偏安排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去干,等等。
“先有‘庸岗’,才有‘庸官’,‘庸官’是依赖于‘庸岗’而产生的”,此判断对潜江市直机关的“现在时”也许是对的,观照有些高层机关和大机关,的确是这么回事,但如果用它来解析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机关,就有失偏颇了。
凭心而论,哪一次机构改革精减不是偏袒了上级机关、领导机关以及权威机关,最终被裁减得血淋淋的,总是一基层单位。即使有些“高大权”部门在精减中“平均受损”,它们也有机会在事后得到补偿,这才有老的“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新的“串岗、网聊、看电影、玩游戏”在机关存在空间。
指望再一次机构改革裁撤“庸岗”,无疑有些天真。
最初实行公务员制度时编写审定过《职位说明书》。以当时对这个制度建立的虔诚,我们不能肯定当初设置的职位都是“庸岗”,而是我们后来在招聘、调整中没能按照《职位说明书》要求选配人员,或者说是对现有人员的培训管理没有跟上职位要求。是哪些岗位被“一夫配了二女”,是哪位科室本来不该存在而被保留,这些不仅是人为的,而且一定是领导意志所致。归根结底,这不是“岗庸”而是“人庸”。
现在的街道办事处,有的是“刚性缺员”,即编制或者人员的确与职能扩张不符;有的是“柔性缺员”,编制内的人做不成事,只好借用二级机构人员、聘用社会人员、或者将工作转嫁社区,不得以“鹊巢鸠占”式的用人,不该累的累死,不该闲的闲死。在这里,对岗位不是裁撤而是增设问题,或者是对职能进行界定问题。当然,最根本的是如何解决岗位上人的问题。
裁撒“庸岗”疑似一种“制度洁癖”,制度或者编制永远不会完美无缺。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去执行。岗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个岗位在行政系统中发挥作用如何,人是第一决定性因素。所以,当前“治庸”理当以“治人”为本。何况,由武汉市领衔的这场湖北省“治庸”,本身就是现有制度和机制内的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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