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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nxianzai.com/2010/12/304884.html(<长江商报>载文网址)
据大楚网报道
我唏嘘不已,并联想妻子几天前在汉口利济路口碰到一件类似的事。也是一个60多岁的老汉在行走时突然摔倒,离老汉最近的两个年轻人和她,还有众多过往行人一时也不敢贸然相救,好在过了半分钟,这位老人爬起来坐在了地上,妻子才迈开并不轻松的脚步离开,但事后内心一直为此不安。我提醒她,你们可以打呼救电话,你们可以相互作证后施救啊。妻子说:“众所周知的原因,怕惹麻烦上身,这种顾虑挥之不去,恐怕在场的人都心照不宣。”几天前,重庆初中生扶了倒下的老太婆,反被老太婆及子女告上法庭。几年前,江苏南京“彭宇案”谁会轻易忘记。笔者相信很多“见死不救”的人并非没有救人之心,最终没有出手也难以从内心原谅自己,因为大多数人心中仍然保留着那份做人的道义和责任,至少会想到每个家中也会有老人外出,也会有求于人。
本来应该反对拿这样极端案例为自己不履行人道义务作挡箭牌,但这样的事近年仿佛被集聚起来,形成了一种可怕力量,潜伏在人们的记忆中,它在瞬间可以轻易冲破人们的道德底线,让人的正常行为方式失态,一种人际间非理性互动的“胡蝶效应”正在感染着社会生活,贪婪地蚕食着社会文明,让善良的人从精神和肢体都倍感失去了自由。
网上对这一事件有各种评论,有人指责现场商户和行人缺乏起码人性,应该追究他们“见死不救”。也有人对可能的施救方法,如用手机打呼救施以“再一次打击”。网友“兜里有糖”说:“你们别以为打110 和打120就不关你事,110还是会到电话公司查你的号码,是谁打,要你给医药费的。我这里还真人真事。” 既然有“你不撞他你会救人?”这样的教训,不论是从逻辑分析还是预测现实可能,这种扼杀“善举”的事并不当然能排除,我们无奈丑陋现实逼得人们只能把善良收藏起来,冷漠对待需要救助的对象。
解铃还得回到重庆初中生助人为乐惹麻烦这件事上来。至今我只知道在现场目击者主动出庭作证的压力下,被人扶起的老太婆最终撤诉,但没有看到法院和当地有关部门对撤诉方有无相应的处罚。依我看,官方或者第三方不应该让这件事以“撤诉”(重庆案)和“和解”(彭宇案)不了了之,既然不能确认初中生撞了人,那就可以反证是老太婆及其子女涉嫌诬陷,至少是以怨报德,应该坚决启动对起诉方的反调查反起诉,根据事实甄别老太婆是有意诬陷还是主观判断失误,或者是受不良子女们的胁迫,不管什么原因,都应该给“被麻烦”的初中生或彭宇们一个明确的回答,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还有一个因素更不能忽略,对于能够从外地赶回重庆出庭作证的那位目击者,也应该公开给予褒奖,因为寻找“目击者”成了很多类似案例的瓶颈。如果发现被救者利己损人,不仅不能让其得到便宜,还要依法从严处罚,或者从道义上谴责。只有从源头上斩断泯灭人们良知与正义的魔影,最大限度地保护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者的权利,才能鼓励人们勇敢伸出援手,才能减少和扼制可能高频发生的“见死不救”,才能谈得上从法律上要求所有公民在紧急情况下不得放弃救人的义务与责任。当然,救人的方法则是另外一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