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和投资的界限是房地产问题的根本
两限房是个什么东西?两限房的两限是个什么意思?最近有人解释说是限房价、限面积,也就是说是户型面积限制在90平米以内的限价房,这有点像面积扩大的经济适用房,因为经济适用房一般在60平米以内。其实两限房指的是限地价、限房价的商品房,它是在政府指导下的一种市场行为,两限房的根本属性是它的商品性。
两限房与经济适用房不同的地方就是两限房没有享受政府免除的任何税费待遇,两限房是在市场条件下通过竟房价、竟地价的招标过程选择开发商的。这与经济适用房的福利性有着根本的不同,因此说两限房的商品性决定了它的开放性,不应该再设购买资格的限制。
其实,咱们关于购买房子的规定已经不少了,标准太多、太乱的结果只能增加执行难度,让很多好的东西走样,甚至执行不下去,造成混乱。比如什么样的人可以租住廉租房?什么人可以买解困房?什么人可以买经济适用防房?什么人可以买两限房?什么人必须买商品房?这样期间的界限本来都没有那么清晰,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到底该有多大的差距?人们的收入该如何审定准确?人们的收入变化了该咋办呢?这许多的问题就像一团乱麻一样,择不清、理更乱。
其实政策的制定也应当以人为本,应当遵从自愿、自觉的原则,任何人都有权确定自己应当住上适合自己的房子,另外从社会道德、法律、经济等约束上来说,人们还应当有选择适合自己条件的房子的唯一性,也就是说,没钱的人是买不起商品房的,有钱的人是不愿意买保障类房子的,政府的责任就是提出、制定、监督、执行这写约束条件。
比如确定保障类房屋一户一套原则,和商品房的投资理财功能,购买和使用保障类房屋的每户只能保有一套房屋,如果要购买商品房必须要退出已经购买的保障类房,保障类房屋没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购买商品房的人除了可以享受更大的面积、更好的户型、更美的环境的外,还可以购买多套房屋作为投资。
现在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是模糊了这些概念,经济适用房成了投资的工具,有人一户能买到多套保障性的房屋,被拆迁的低收入家庭可能连个经济适用房的号都弄不到,而开着宝马的富人可能住着200多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的价格高的连部长级的高官都感叹买不起,而开发商们还在叫喊房价还会涨的更高。
中国房地产的出路在把这条界限搞清楚,并且严格地、坚决地贯彻下去,只要能够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两限房也是商品房当然应当敞开供应,但是在现有房源不足的时候,可以分个先后顺序,比如无房户先买,有房人靠边,自住人优先,投资者滚蛋的办法。
与以前笔者提出的“经济适用房要限进、宽出、禁租”的原则不同,两限房的原则应当是宽进、严出,就是要让人们买起来容易,但卖不出去,比如采取折旧回购原则,虽然这样的回购政策不够商品化,但是也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总之就是要让真正需要的人买的到、买的起;不是真正自住的人不敢买、不想买;想投机的人找不到门、摸不清路。大路通天,各走一边,各有所需、各有所选,我们的房地产市场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的呢?还有什么人买不到房子呢?社会还有什么不能和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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