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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不该按血统论老少

(2007-09-02 1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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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古树名木

评价标准

分类: 社会教育
                    树木不该按“血统”论老少
                   
      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古树名木评价标准》规定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才能称为“古树”,其中,树龄在300年(含300年)以上的树木可称为“一级古树”;树龄在100年(含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树木称为“二级古树”。这是本市第一次从标准层面,对古树名木的定义和确认分级、生长势分级、生长环境分级及价值评价和损失评价等方面做出界定。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百年老树都能够被赋予“古树”名誉的,北京的新标准首次提出,普遍种植、以采果为目的的经济树种,以及无突出历史、文化价值的速生杨属、柳属树种,不被确认为“古树”。这鞋类的树种即使有了500年的树龄,也算不上“古树”。被确认古树范围内的只有26科、56种百年以上树木才能称作古树。树木也有了“血统”成分,不知道这算不算首创?

      为什么同是百岁高龄,待遇竟如此之大,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名列“古树”序列后,经济类果树就不能再采果了,而这与百姓的经济收入又紧密相连,所以普遍种植的以采果为目的的经济树种就没有进入古树名录。另外,像核桃、柿子这些经济树种在京郊百年以上的很多,都要进入古树名录范围太大,所以,标准没有将它们列入。

      原因竟如此简单,人们就不能不为这些没有被列入“古树”保护序列的百年大树担起心来。这些经历了百年沧桑、见证了五朝更迭的大树会不会因为某种经济的原因被毁于一旦?百年老树的品种和产量可能没有新培育的树种好,其经济效益肯定也就更差些,另外现实中由于市场的周期变化,如果水果卖的不好,果农毁林种草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因此单从经济上考虑,百年老树真是命在旦夕。

     树木本来是没有血统高贵与卑贱之分的,怎么能说一棵槐树就一定比一棵枣树更值得一看?今天在京郊地区可能有数以万计的百年果树,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万棵对于1700万人口的北京来说多吗?如果放任砍伐,万棵果树能够几年砍伐的?再过百年还能有几棵古树幸存下来呢?难道非要子孙们像我们今天发掘战国瓷器一样寻找百年古树才显出古树的珍贵?

      今天看着很普遍的东西,不一定等到百年之后可能就显得十分稀缺了。记得去年在北京地区就发生过重金悬赏郎家园枣树的故事。50多年前,郎家园还是一片乱坟岗,这里的枣树遍布荒野。其实在10多年前,城郊结合地带的枣树也还是不少的。但是到了今天,郎家园成了CBD中心区,从通州到城区的沿线全是高楼大厦、商业社区,原生态花草树木早已被现代园林所取代,郎家园枣树基本上已经绝迹人间,谁能想到一个树种就在几年间灭绝了呢?   
 
      人造环境无论多么娇艳美丽也代替不了原生态的自然亲切,不能因为古树太多了就可以不受保护,以后稀少的时候再提出保护代价就大了。同时不能因为某个树种有经济价值就否定其文化价值,到了希缺的时候无论什么树种价格都会很贵的。无论京郊有几万棵百年果树,对未来的要求都不能算太多,即使对今天开展的农家乐旅游也有现实的需要。从今天的经济发展来说,如果能够被授予保护范围,这样的园林才有更高的附加值。

      古树保护也需要多样化,过不了多久如果我们看到的腰粗古树全是侧柏、杜仲、龙爪槐、银杏这么有限的几种,而速生的杨柳、梧桐、榕树之类都被当作成材木料被砍伐,所有的果树全部被嫁接的小树林替代,那该是多么的悲哀。因此今天有条件的化多保护几棵大树没有坏处,如果政府方面确实因为资金不能承担养护的费用,也可以采取多种办法,采取经济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进行保护。我们真不愿意看到一个规定下来,一片古林木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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