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桥危改何必要“坚定不移”推进?
作为全市最大危改项目的酒仙桥危改工程最近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话题,这主要是这么三个原因,一是酒仙桥危改工程涉及的危改对象全是50年代以后的平房和楼房,这个项目实施后等于宣告了中国危改向建国后住宅开刀的开始;二是酒仙桥地区是新中国电子工业基地,大部分房屋也是当年的职工住宅,该地区人口结构比较简单、人员素质相对较高,按道理拆迁的阻力应当比较小;三是选择酒仙桥危改项目进行民主投票的公决方式具有相当的示范意义,如果这种方式获得成功,其意义可能就远远不是拆迁几栋楼房那么简单的了。
有点可惜的是本次的居民投票公决方式并不算成功,主要是有超过30%以上的住户没有参加投票,赞成拆迁的只有44.8%,这就使原本计划的好好的拆迁工作陷入了僵局。就此停止似乎政府的计划就没法完成,继续推进肯定会遇到更大的阻力,同时也给人留下无视民主的口实。从投票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的消息证实,这项工程继续按照原计划推进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酒仙桥街道工委副书记巴长瑞就表示“危改工作不会停顿,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街道下一步的工作是继续做好居民的说服工作。”面对此次投票结果,开发商电控阳光公司也表示不会退出。朝阳区委书记陈刚在酒仙桥地区调研时,要求继续推进酒仙桥危改工作。
居民投票公决方式比之以前的一对一的暗箱谈判方式应当说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据介绍以前的京棉厂拆迁,一直有百余户居民不肯搬迁,致使项目陷入困境。过去那种签一批、走一批的方式其实是让老实人吃亏。有业务人员透露,对于“钉子户”,开发商往往会做“桌底下的交易”。比较起来同步拆迁是对所有人透明而公平的做法,对“钉子户”来说,假如投票通过、拆迁开始后再决定搬走,补偿政策也是一样的。因此“同步搬迁”的尝试,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好办法,理应支持、鼓励、坚持才对。
但是既然实行了公民投票、并且有了票决结果,就不应当在以“安置政策已经惠及了大多数危改居民的利益,最大程度保护居民利益”的借口而坚定不移地对原来的方案坚持到底。必定有一大半的意见是不支持你这个拆迁方案的,是不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由拆迁人自己来说。虽然拆迁会让所有的拆迁对象的福利水平得到改善,但是在这个改善的过程中还有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如果开发商的利益太大,而拆迁居民的利益较小;如果一部分人的利益较大,而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较小也不能说是最大程度保护居民利益。
其实,在酒仙桥危改投票中绝对反对拆迁的人基本上没有,他们反对的还是利益没有得到满足。开发商也认为对于1228票反对的结果,是由于其中部分居民要求过高,超越了政策的公平界限,也有部分居民确有实际困难,但又没有可以适用的优惠政策,所以无法接受安置政策。这应当是为政府和开发商作好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比之那些坚决反对动迁的“钉子户”来说,平衡利益总要来得容易的多了。
拆迁或者说是大面积的拆迁工程是中国特有的事物,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即使你买了70年的产权房,但是由于你买不走房子底下的土地,因此土地所有人代表,即地方政府随时都可能因为种种对土地进行置换的理由要求住户拆迁,这也是中国各大城市得以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的原因。古城镇、古宅子、甚至名人故居都可能因为一纸公告就荡然无存了,北京的四合院、老胡同也不过如此,何况没有多少历史保留价值的当代建筑呢?
其实我们已经习惯了在胡同口、在搂头贴上一张“拆迁公告”,在被拆的建筑物墙上画上那个特别的符号。后来实行了一对一的谈判式柔性政策,好像人性化了,但由于人们背对背的方式,没法互相沟通,也造成了居民相互间的猜疑和不公平。这么说来酒仙桥危改投票方式让居民们在决定自己的未来时享受到充分的现代民主,实在是一个社会的极大的进步,政府方面和开发商方面应当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
当然,把拆迁这么复杂的事情全部靠一纸选票来决定显得好象不那么可靠似的,特别是还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没有投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继续作好完善工作,而不是看到票决不符合以前的计划就一废了之。如果这项工作因此无法继续推进,不能把责任推倒居民头上,更不能挑动居民间的矛盾和对立。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协商、民主进行到底,让居民自己充分协商,一定可以找出他们自己满意的办法来的。有人提出按照分片拆迁的建议实际上就是非常好的办法,成熟一块改造一块有什么不可以的?把权利归还给居民总比让少数人决定大多数人的命运要好些,既然如此,就不要坚定不移地按照旧的规划进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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