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使用权不算人人有房住
5月20日作为同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活动的“城市发展国际论坛”昨天举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参加该论坛时表示,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汪部长的这句讲话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呀,何以引来社会的如此关注?可能是在在当前这个房市的敏感阶段,人们的神经正在绷到极点,不要说部长,就是主管部门的司局长的露面也会聚起众星捧月班的围追。
住房问题牵涉每一个百姓的切身利益,为每个人提供适当的住房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但是我国在进入市场经济的轨道后,住房的商品化发展迅速,而住房的保障性建设就显的非常不足。住房的投资功能越来越显的强劲,特别是其在最近成了最有效的赢利投机手段,造成当前房子越盖越多,而越盖越不够用的混乱局面。
不管其经济功能如何有效,住房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基本生活条件的根本属性不可能被改变。因此在多数家庭可以通过市场购买解决住房问题的发展阶段,制定和实施住房的保障功能建设规划依然显得非常必要。
汪光焘要求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提供“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住宅,完善住房价格形成机制,保持合理的住房价格水平,新旧兼顾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
汪光焘认为,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在实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观点认为,要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需要在目前住房分类供应的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政策。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不应当误解为人人会拥有房屋产权。
据统计,我国现在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82%左右,相比之下,美国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68%,英国是56%,欧洲其他国家是30%到50%之间不等。高水平产权自有率的背后,也导致了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相对滞后。有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业内舆论认为,不调整住房政策消费的导向,“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实现就有困难。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甚至建议,正常情况下我国大概有30%的人群可以买房,70%都应该是租房群体。
按照住房的基本属性来说,究竟是租房还是买房其实对人们并不是十分重要,反正都是一处栖身之地而已。但是房产的投资功能让人们对房屋的产权观念有了新的认识,不过对那些靠租赁房屋为生的人们来说,居住是其唯一的基本功能,因此产权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房子再值钱也不能把房子卖了住到大街上去。由于国外人们的流动性相对来说比咱们国人的流动性要大的多,也是由于消费观念的不同,才会有一些发达国家的住房自由率远不及中国的现象。
虽然中国有着“成家立业”的传统,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多数的人们并没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大家都住着公家的房子、住着单位的房子,每月交纳少量的租金,并没有人觉得自己真的就是“无产”阶级了,也没有没家没落的感觉。因此中国人也有着一段自有化率非常低的历史阶段,是公房改革的运动把房屋私有化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现在的条件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现在要是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就会让人没有归属感似的,虽然房屋的租赁市场也很火暴,但基本上都停留在临时、短期的使用要求上,有谁会长期依靠承租别人家的房子过一辈子呢?因此“我想有个家,有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就成了每一个人的追求。
在这个追求过程中,给房地产市场造成了巨大的需求压力,同时助推了房价的不断高升,房价的高涨又制造成了巨大的投机获利机会,投机资金大量涌入,使房价进一步高涨,这样想买房居住的人们就更是距离愿望越来越远了。
确实想着要买房居住的人们面对高房价只能一声叹息,因此就有待政府在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上有所作为。廉租房等就是这样的政策背景,让买不起房的人也有房住了,没有产权房起码也有个使用权的房子才会让人有个家的归属感。那么廉租房有这样的使用权性质吗?
给廉租房赋予使用权属性确实是非常必要的,廉租房必定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新形式的福利房,如果没有使用权就会让廉租房政策大大折扣,就难以让人们从购买产权房的怪圈中跳出来。最近不断有专家提示人们,“人人有房住,不是人人有产权房”,但是如果人们住着一个连使用权都不是的房子里,人们能安心吗?
让居住者有完全使用权不但可以减少购房需求压力,同时还能起到分流社会资金向房地产业集中,大量的社会资金流向消费领域也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社会资源。没有自己的房子,似乎不太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但有了一套能够长期使用的房子,可以让人们从房奴中解放出来。按照这样的思路廉租房的建设还有太大的空间可以施展,也许只有把这样的一项工程当成事业发展起来了,中国的私有产权房的比率才可能与世界接轨,从这个角度讲,人们投入到住房上的私有财富的减少,才象征着人们真正福利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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