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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房价不降反升的责任在哪里?

(2006-08-16 16:12:04)
标签:

房地产新政

分类: 地产风云

           新政后房价不降反升的责任在哪里

最近的几场台风把沿海地区扫荡的不轻,但房地产新政的风暴却没有这么大的威力,看起来黑云压顶城欲催的架势,在人工干预下也就有了渐渐散去的迹象。

来自《北京青年报》 ( 06/08/16)的消息称: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5.7%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最新调查数据,今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上涨11.1%,7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二。上海房价依然下降,降幅达到3.5%
 报告显示,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涨幅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分类别看,与去年同月比,经济适用房、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4.7%8.9%,涨幅比上月均低0.8个百分点;普通住房销售价格上涨5.5%,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去年同月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有:深圳13.6%,北京11.1%,呼和浩特9.6%,广州9%,成都9%,大连8.6%。下降的城市有3个,分别是:上海3.5%,丹东0.2%,温州0.1%。与上月比,涨幅超过1%的有14个城市,其中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有:烟台2.3%,海口1.6%,大连1.5%,北京1.4%;下降的城市有14个,主要有:长沙0.8%,呼和浩特0.5%和杭州0.2%等。 

   房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人博客:“ 为什么交易量下降房价不降?http://blog.sina.com.cn/u/490280f9010005af  中进行了分析。

房价不停的上涨,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国六条”在517公布之后,人们都期待着中国房地产的乱象将从此止停,其实把KFS们也吓出了一身冷汗,很多KFS甚至准备退出房地产业,还有一些KFS不停地在地方主管部门间活动,甚至组织了变通新政的研讨会。       

但是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并没有受到惊吓,因为人家知道什么政策还不是通过人家来贯彻?什么措施不能根据“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和群众路线”的三大作风进行修改?因此,“国六条”公布已经三个月了,四分之一的年度过去了,我们看一看,有几个城市真正在贯彻15条措施?除了深圳、成都外还有哪个城市出台过态度坚定的文件?北京的情况看的比较清楚,61号以后的房子还是该怎么盖还怎么盖,就是最近招牌挂的7块土地也没有真正严格要求90平米70%的比例问题。呼之欲出的细则总是姗姗来迟,不过165号文件出台后,其他细则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165号文的指导思想已经对“国六条”进行了相当宽松的诠释,谁还会制定更严格的措施,那岂不是往自己头上套紧箍咒?

从地方政府眼前利益来看,也没有遏止房价的动力,房价高了地方的税收才能上去,房价高了才能带动土地价格的抬升,而在很多地方土地收入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资金来源,谁嫌自己口袋里的钱多呢?所以地方政府巴不得房价不断走高呢,只有走高了才能有越来越大的利益收入。

另外,在人们的心目中,高房价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标志,什么地方房价最高?上海、北京、深圳,这可都是响当当的大都市呀,是经济最发达的地方,是人均收入最高的地方,如果有谁说:我们那疙瘩的房子才卖1000多元/平米,那肯定给人一个落后、偏僻的印象。所以现在的地方官员在招商引资的活动中、在各类的社会活动中总是标榜自己地块的房价已经爬升了多少多少,在几年之内上升了几倍之多等等。逐渐地在领导们的心目中,把房价搞上去成了地方官员的政绩标准。房价不提升官员也很难得到提升,房价不如别人涨的快,那官员提升的肯定也没别人快,房价下降的官员也跟着下台吧。这就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与地方政治的关系,所以说,“国六条”贯彻力度不够的根本原因,正在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不正确的政绩观所致。

试想如果把房价下降的速度作为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标准,在建立GDP绿色考核指标的过程中,确定一个合理的房地产与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那么就肯定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局面,因此出台这样的《细则》对深入贯彻“国六条”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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