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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诚可贵,众怒亦可畏

(2016-08-19 11: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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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杂谈

娱乐

分类: 浮世感想

正义诚可贵,众怒亦可畏

丁启阵

 

    从著名影视演员王宝强在网络上发布“离婚声明”五天以来双方的种种爆料看,王宝强明显是受害方,他的妻子马蓉和前经纪人宋喆,不但婚内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且还有合伙侵占王宝强财产乃至谋财害命等经济、刑事犯罪的嫌疑。跟大多数网友一样,我也对王宝强的不幸遭遇万分同情,觉得马蓉、宋喆的行为非常可耻,我坚决支持王宝强诉诸法律的行为,同时也希望相关法律部门能尽快介入,启动侦查、取证程序,在不久的将来,给予公正的裁决,惩恶扬善。

    公众表现出来的道德观念和感情态度,总体方向上是积极、正义的,我认为是十分可贵的。但是,恕我直言,这种积极、正义在目前的具体表现上,有些方面,不太好,令人担忧。具体地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语言不够文明。我不反对大家表达愤怒之情,不反对骂人。但是,我希望,应该尽可能用文明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情,骂得有技术含量一些,骂得有创意,有个性一些。不要动辄祖宗三代、人体器官、若干动物名字之类,不要人云亦云,千人一腔,仿佛祖国语言就是这么贫乏,这么低端似的。况且,骂歹恶的同时,脏了良善的口耳,也不合算。读读杜甫诗,翻翻《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看看鲁迅文章,表达愤怒之情,中文可以是文明却有力量的。相比之下,那些污言秽语,因为缺少新鲜感,反而苍白无力,如同背书,令人昏昏欲睡。

    其次是,色情暴力倾向。网络上的许多评论,比污言秽语更严重的问题是色情暴力倾向。如果说宋喆、马蓉婚内出轨是“淫妇奸夫”的话,那么,网民中有相当一部分评论也已经达到不堪入目的程度。两者的区别,只是前者是行为龌龊,后者是言语龌龊。不能不令人怀疑,心理其实是同样龌龊的。给人一个感觉,这些人所恨恨不平的,仿佛只是:自己没有遇到马蓉、宋喆那样的机会。称马蓉为马金莲,可以理解,呼唤武松也可以理解,都属于文学联想;但那么多人高喊着要将马蓉宋喆沉塘、浸猪笼,就不免令人毛骨悚然了。历史上,过往岁月中,这方面的悲剧、教训还少吗?

    其次是,绑架明星。王宝强的婚姻触礁,无论其中有多少罪恶,有多么悲催,到底属于家事;王宝强两次遭遇车祸,如果真是阴谋,也有法律机关会去处理。其中真相,扑朔迷离,外人是很难全面了解的。作为王宝强的朋友,明星们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利用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公开声援——实质上等于干预,干预执法机构的工作。王宝强的粉丝们(我怀疑,并非都是真粉丝),先是到跟王宝强有过关系的明星们的微博里索要声援,索要支持;如果明星们没有及时声援与支持,便加以抨击与威胁;声援、支持的措辞,没有达到他们期望的,便恶语相向;相反,如果声援与支持达到自己期盼的,便加以赞美,加以歌颂。种种行为,其实都是对明星们的道义绑架。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连对王宝强有知遇之恩的冯小刚、徐帆,也因为没有公开发声力挺王宝强,而遭到谴责。种种做法,都等于在斩断王宝强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演艺生涯的人脉,都等于在坑王宝强。

    其次是,俨然以执法者自居。我国执法机构的作为,不尽如人意,这是现实。但是,粉丝组织奔赴大连,对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进行跨省抓捕,搞全民集结,搞世界华人复仇者联盟,这些行为本身,也都是与法制精神背道而驰的。论危害,比起执法机构的不尽如人意,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患无穷。

    最后也最重要的是,有煽动群众搞运动的苗头。没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这是有前提,有条件的,那就是,群众得是在冷静、理智、能用自己的脑袋思考的状态下。被煽动之后,激情澎湃之际,不允许独立思考的时候,是不可能有雪亮眼睛的。那个时候,有的只是盲目,只是鼓噪,只是毁灭一切的力量,其结果便是:浩劫。这样的教训,过去才几十年,大家应该记忆犹新的。

    对于真心想要伸张正义,想要帮助王宝强的人,我的建议是六个字:克制,理性,循法。不然,有可能会是好心办坏事,热情帮倒忙。因为,坏人从来都善于利用混乱局面脱身。

                                                            20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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