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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安全怎能靠小区围墙呢?

(2016-02-23 19:16:58)
标签:

杂谈

分类: 浮世感想

人民安全怎能靠小区围墙呢?

丁启阵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道住宅小区“拆墙令”,拆出了许多人心中的一个秘密:一直把生命财产的安全托付给小区的围墙。

因为我多年前写过几篇反思我国围墙文化的文章,也因为我今天翻出了其中一篇主张拆除围墙的旧作,贴在微信圈,多位朋友跑来跟我商榷。他们的主要意见是:假如拆除小区围墙,小偷便可以无障碍进入小区,大肆行窃;机动车辆可以在小区内穿行,老人孩子将更加不安全。

此前我反思、批判围墙,主要从文化角度立论。具体地说,主要从围墙的封闭、囚禁、禁锢等功能层面立论,跟民用防盗功能不是一个层面。我以为,冷兵器时代,封建时代,除了军事防御需要,围墙主要是礼仪制度的需要。比如,皇帝、诸侯、大国、小国的围墙,各有高矮厚薄尺寸上的规定,以示尊卑有别。到了火箭化学武器时代,民主时代,军事和礼制两种需要,都不复存在。围墙的功能便只有封闭、囚禁、禁锢等腐朽没落的反动作用了。

围墙当然有一定的民用防盗功能,但是,这个功能其实是微乎其微的;再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有公安部门专司其职——不行的话,还有各区群众积极配合,大力协助,严防紧盯。泱泱大国,安全基本靠墙,说起来都不免滑稽,觉得磕碜。这么多朋友的内心世界,对围墙的防盗、安全功能是如此地看重,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针对一位朋友担心围墙拆除后,小偷更容易入室偷盗,我半开玩笑地对她说了如下一些话:没有了围墙,小偷兴也许就没有了偷盗的冲动和兴趣,因为没有挑战性了,不好玩了。再说,围墙也有隐蔽作用,方便小偷躲藏。到没有了围墙的小区偷盗,就变成了公开抢劫。而公开抢劫的性质,就严重了,一般的小偷就不敢干,干不了了。而大盗贼是不屑于抢劫普通居民那点儿家庭财产的。总而言之,我的结论是,拆除围墙之后,贵小区反而会更加安全!——可惜,我得到的这位朋友的反馈是:“这是什么逻辑!”而不是“言之有理”。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逻辑,但是,能说这逻辑一点儿道理也没有吗?

针对另一位朋友关于人身安全的担忧,我说:您这是高尚社区居民之忧。据说,国务院关于居民小区围墙的政策,主要是针对可能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大型小区而言的,并非全部小区围墙,不分青红皂白都在拆除范围。退一步说,即使全部小区都将拆除围墙,按照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两个规律,安全、偷盗事件,将趋于平均化。表面上看,需要担心的是,水平线以上的小区居民,而水平线以下的居民,情况反而会有所好转。“低下”社区居民,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从来不需要担心什么。

但是,且慢,社会变化不会是这样单线条的。高尚社区,永远有办法有能力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居民安全,比如说,安装高效、强大的报警、防盗设施,雇佣精干、庞大的保安队伍,日夜巡逻,时刻保卫。

再说句开玩笑的话:高筑围墙以防盗贼,实际上是一种以邻为壑的思想,恨不得把盗贼都屏蔽于自家小区墙外,都赶往无力建造高大坚固围墙的穷人小区。这思想,境界不高啊。

我小时候,农村老家,虽然也有贫富的差别,但是,村子里几乎所有人家都是日不闭户的。为了抄近路,我们可以随意穿过人家除了卧室以外的灶间、厅堂。没听说因此就发生偷盗、人身伤害事件的。而如今,不少人家筑起了高墙,跳墙入室,偷盗、杀人事件,却层出不穷。我娘在院子里种的青菜,每年都有人不辞辛苦翻过围墙偷拔的。安全与否,跟有无围墙,关系不大。

我是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国务院这个英明政策的。试想:北京,有这么多高墙大院的单位,不久的将来都拆除了围墙,出门可以不再兜大圈子绕大弯子,少走多少冤枉路!闲暇时到处溜达,能看到多少从前无缘入内的院子里的湖泊亭台,人间仙境!

                                        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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