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多黄金
丁启阵
拙作《黄金都到哪儿去了?》在博客贴出之后,一些来访者提出批评,认为拙文中所议论的《史记》、《汉书》记载的汉朝帝王赏赐之物“黄金”不是黄金,而是黄铜。言词尖刻者,嘲笑我金铜不分,有说是因为我眼睛有问题的,有说是因为我没有好好读史书需要补补课的,有说是因为我小学没有毕业文化水平太低的……说法很多,几乎让我笑掉大牙。
不错,本人不是历史学家,更不是黄金冶炼史专家,对古时候的金铜之别并未专门研究,文中所言乃袭清代著名历史学家赵翼而来,并非自创。特别说明这一点,以示不敢掠美也。
下边,我给赵翼的论断提供一些确凿的证据。
《汉书·食货志》有言:“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黄金就是今天所说的黄金,白金就是今天所说的白银,赤金就是今天所说的铜。这一点,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也可以佐证,该书卷十四上金部有“金,五色金也”、“银,白金也”、“铜,赤金也”等词条解释。可见,汉代人不但金、银、铜的概念区分得清清楚楚,而且已经有了金、银、铜三个词。《汉书》所说的“黄金”、“金”就是今天所说的黄金,决不是黄铜。
有人觉得汉朝文献记载中的黄金数量太大,提出一种折衷的观点,说古时候炼金技术有限,黄金的纯度不高。这显然是臆测之论。其实,中国的炼金技术早在距今四五千年以前就已经很发达了,四川广汉三星堆、成都金沙遗址出土的黄金制品可以证明这一点,汉代任何一座墓葬出土的黄金制品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许慎《说文解字》“金”字下的解释中,也有“久薶[埋]不生衣,百炼不轻”等对于黄金品质的说明。
对于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卷三“古时不以白金为币,专用黄金,而黄金甚多”的论断,今人王树民先生在校注赵著时提出了另一种批评:黄先生认为,《史记》《汉书》所说的黄金可能包括了钱、银、铜等的折算数额。
王先生根据《汉书·食货志》的“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以及孟康注的“白金,银也。赤金,丹阳铜也”,认为“汉代并非专用黄金”。他又根据《汉书·王莽传》的“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认为黄金一斤抵钱一万,推断曰:“……所谓赐金若干者乃举其总数,应有白金与铜钱折算者,未必皆实用黄金。”
王先生的论证大有问题,是站不住脚的。问题之一,《汉书·食货志》金有黄金、白金、赤金三等的记载,不能说明汉朝帝王赐金就会三个等级都来一点。倘若是这样,那么《汉书》的行文也太不讲究了。众所周知,《汉书》编撰者班固是一位非常严谨的学者,他在编撰《汉书》的时候也确实表现了一丝不苟的治史态度,他不大可能在措词上如此粗放。问题之二,《王莽传》所说的“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乃是王莽将女儿许配汉帝(汉孺子婴)时,有司奏章里的话,跟赵翼所说“王莽聘史氏女为皇后,用三万斤金作聘礼”不是一回事,因此根本不存在黄金一斤抵钱一万的换算比例。问题之三,皇帝结婚,给皇后下聘,“黄金二万斤”与“黄金三万斤”实在没有什么大的不同,都可以说明用黄金很多。
问题当然可以继续讨论,但是,即使是仅仅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已经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结论:一、汉朝的确多黄金;二、汉朝帝王赏赐之物确系黄金,而不是黄铜;三、汉朝的黄金纯度已经相当高了!
200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