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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归幽默

(2006-06-10 21:49:51)
分类: 日常琐记
幽默归幽默
 
    昨天下午打出租车,去一个十元钱以内的近处。
    一上车,就被司机食指抵唇,“嘘…!”原来他在听相声。德云社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举行徐德亮相声专场,北京交通台正在选播其中段子。司机听得高兴,“咯咯”之声不断。这司机听广播之专注、心情之兴奋,都为我平生打的以来所见之最。
    我愿意看着别人开心,愿意听着别人发出爽朗的笑声。自然,我尽量少说话,以免打扰他的兴致。但是,跟着听了几句,也想捧一下场,议论两句。刚一张嘴,司机又“嘘”我。
    这就更引起了我的好奇,猜想这司机或许是个超级相声迷,可以切磋一下。
    相声很快就结束了,司机马上表现出了浓厚的谈话兴致。我附和了几句夸相声的话,就把他乐得几乎蹦起来。
    难得遇上一个懂幽默的司机,我马上自告奋勇,给他说一段:
    话说有位农村老太太,要进城走亲戚。老太太是初次进城、第一次打出租。车到老太太亲戚家门口,老太太问司机多少钱,司机答:“二十元。”
    只见老太太从腰里掏出一个布包,层层打开,显出一叠整齐的散钱。哆哆嗦嗦抽出十元,递给司机,包好布包,就要下车。
    司机急了:“哎,老太太,你该给我二十元钱。”
    老太太也不含糊,回答道:“知道,你不也坐了吗?我俩对半分,一人正好十元。”
    刚一说完,司机这乐,超过了刚才听电台上徐德亮的相声了。
    因为路近,说话间就到了我的目的地。我于是说:“师傅,我给你五块钱吧。”
    司机条件反射似的问我:“为什么?”
    “你也坐了啊。”
    司机一阵大笑。
    停稳车,司机说:“那不行。你要不给我十块钱,我能开着车追到你家去要那五块钱,你信不信?”
    这司机,幽默归幽默,生意归生意,分得很清楚。
    由此可见,幽默的作用相当有限,甚至不值五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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