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山:释“妃”
[摘
《说文·女部》:“妃,匹也。从女,己声。”段玉裁注:“[妃,匹也]人之配耦亦曰匹。妃本上下通偁,后人以为贵称耳。《释诂》曰:‘妃,媲也。’引申为凡相耦之偁。《左传》曰:‘嘉耦曰妃。其字亦叚配为之。……[从女,己声]各本下有声字,今删。此会意字。以女俪己也。”
甲骨文里已有“妃”字,其形体为
《说文》根据“妃”字的篆书形体由“女、己”两个部件构成的情形,将“妃”字分析为“从女,己声”的形声字。“妃”的上古音为滂母微部,而“己”的上古音为见母之部,两字的读音相去甚远,无由相谐,所以《说文》将“妃”字分析为“从女,己声”的形声字则不可从。
段玉裁已认识到《说文》“从女,己声”的形体分析缺乏理据,便主观地删去其中的“声”字,将“妃”字分析为“从女、己”的会意字。“己”字在甲骨文里已见,其形体作“憮”。《金文诂林》朱芳圃曰:“己象绳索诘绌之形,……孳乳为纪。《说文》糸部:纪,别丝也。别丝谓别理丝缕,系之以绳,使不纷乱也。王献唐曰:经传史籍纪国的纪,金文皆不从糸,只作己。其实己就是纪的初文。《方言》:纪,绪也。卜辞、金文都象一根弯曲的丝绪,正是纪字。十干中戊己的己无法为造专字,同音借己为用,久假不归,别造纪字当丝绪之己。”朱说当从。也就是说,“己”的形体义为一根弯曲的丝绪,为“纪”的初文,而段玉裁在认为“妃”的形体为“从女、己”的会意字的同时,解释其形体义为“以女俪己也”,亦嫌牵强,因为其中的“己”作为部件义来说不作“自己”义讲。
问题的症结在于“妃”字的形体发展到了篆书阶段,其形体已发生了讹变。具体而言,甲骨文的“妃”字,由“女、巳”两个部件构成,而其中的部件“巳”到了篆书阶段则成了“己”形。然而,根据已有形变的篆书形体,企图去解释字形义以及字形义和词的本义之间的关系,是难以奏效的。
甲骨文里“妃”字由“女、巳”两个部件构成,其中的部件“巳”的上古音为邪母之部,而“妃”的上古音为滂母微部,两音不类,所以“妃”字的甲骨文为会意字。
郭沫若《甲骨文研究·释干支》:“骨文巳字实象人形。” 郭沫若释“巳”字的甲骨文形体义“象人形”,得之。“巳”字甲骨文形体象小儿状。在卜辞的干支刻辞中,“辰巳”的“巳”用甲骨文“子”的形体表示,这表明“巳”的形体义正如“子”义。此外,“巳”上古音为邪母之部,而“子”的上古音为精母之部,两音韵部相同,且声母的发音部位同属舌尖前音,即“巳”和“子”的读音相近,所以“巳”和“子”当为同源分化字。
考察“妃”一词在早期典籍里的用法,《说文》解释“妃”为“匹也”即配偶义,得之。又因为“妃”字从女,所以所谓的配偶义具体则指女性。婚姻的生物学目的是繁衍后代,作为女性配偶义的“妃”,其形体中的小儿状的“巳”,反映了先民对女性生育能力的愿望,这样“妃”的形体义为有生育能力的成年女性。和“妃”字的造字观念相似的有“好”字。“好”的甲骨文形体为从女从子的会意字。《说文·女部》:“好,美也。从女、子。”“好”字的形体义为一妇女一婴儿状,其造字旨趣表达了先民对女性生育能力的愿望,即女子能生育者为“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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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有关“好”字的考释,参见拙著《汉语言的起源》,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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