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批海运给九仓合理吗?
(2012-06-12 0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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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九仓补地价海运大厦政府杂谈 |
九仓属下海运大厦的土地使用权,日前获政府续批,为期21年,需补地价79亿元。有意见指政府明益九仓,地价订得偏低,但发展局长林郑月娥却强调,政府已计足地价,而有关部门是按惯常的做法去处理今次续租事宜的,无论她个人或是特首(包括候任特首),都没作过干预。
我对商铺的租金略知行情,亦觉得今次协议的地价似乎偏低;若把土地拿出来公开竞投,很有机会卖到超过79亿元。然而,这样做得有违政府一贯的做法──优先与土地上原有的租户商讨续约条件,并尽量与原有租户达成协议。其实,香港市民一直都是这种惯常做法的得益者,改变这种惯常做法,对市民会更为不利。
香港的土地,政府只租不卖。市民现时居住的房子,一样有批租期满的日子。按租约条文,政府有权收回土地,或改作其他用途,或重新批租。以惯常的做法,只要土地不改作其他用途,政府都会与原租户续租,前提是租户要按市值补地价。这种透过协议的补地价方式,只能靠专业人士作评估,多少带有主观成份,很容易引来私相授受的指控,效果及不上公开拍卖与招标。之前数码港与红湾半岛等项目,就被怀疑有官商勾结。海运续约亦难逃这个命运。但价钱是否合理的问题非常复杂,只能另文再谈,今次我会先谈应否让九仓续约的问题。
公开竞投所得的价钱虽然较易为社会所接受,但政府得事先把土地收回才能拍卖或招摽。这势必导致与旧租客产生冲突。过去的经验显示:大部分租客在这种情况下都不会遵守批地条文,而是会誓死保卫家园及已投入心血的事业。此之所以,自港英时代开始,政府已放弃这项艰巨的收地工程,认为会得不偿失。
事实证明,续约时用私人协议的方式补地价,既不用扰民,亦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负担,实际推行起来利多于弊。由于政府一贯采用这样的政策,所以九仓就可以说在续约问题上有合理期望。因此,当政府在谈判时威胁不与九仓续约时,九仓就立即申请司法复核。由此可见,收回土地作公开竞投谈何容易。九仓作为公司,虽然不会绝食或示威游行,但一定会打官司,最后可能两败俱伤。
事实是海运大厦的原址,早期是九仓长期经营的码头;到60年代中才改用途,建成亚洲首个购物商场。当时政府新批的租约为期25年,每年只需交租10万。1990年这个租约到期,政府又续租21年。所以今次已非首次谈判续租,政府很难说今次不协商补地价条件了;要求改把土地收回作公开竞投的意见,实际上并不可行。
民粹主义的意见,虽然讨市民欢喜,但行起来会问题百出,最终不一定对市民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