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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应放弃管教子女

(2011-09-29 13: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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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年常有青少年自杀的新闻,为的都不是甚么重大事情;有时,父母只是要求教得严格一些,譬如不准玩计算机,不许太夜回家之类,子女就不知为甚么会走上绝路。难道这小小不如意,人就不再值得活下去吗?

 

遇到这类新闻,我会乘机了解一下自己子女的反应。我问他们,为何新一代的青年会有这么极端的行为?

 

他们相信,这可能是因为新一代的青年惯了不受管束,所以没法接受一件自己很想做的事竟被人阻止,以至觉得不自由就毋宁死。

 

我问他们可曾出现过这类念头,他们都说没有。他们叫我不用担心,他们在家里被管得这么严,要自杀的话,早就死了。他们只会望自己快些长大,成长后才可以有更多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一项重要的概念,必须从小就让子女清楚,成年与未成年的区别。可惜,近年社会意识有变,往往主张父母要平等对待子女,让子女有申诉机会,不可强权压制。这往往被青少年误以为,父母无权限制他们的行为。

 

我同意让子女有申诉的机会,但子女必须自小就明白,父母与子女之间是有尊卑之分的,尤其在子女未成年之前,子女是要听从父母的决定的。即使按西方的法律,父母作为子女的合法监护人,也有权规定子女的作息时间。怎会没有权不准子女出夜街?

 

法律之所以容许家长有这样的威权,是因为子女未成年,不懂判断得怎样才对自己最好。再者,子女靠父母养育,经济上没法独立生活,怎能不接受养育者的要求。

 

有些青年以为离家出走之后就会有自由,结果为了生活,被恶势力操控,这时才知道真正失去自由的滋味。

 

因此,青少年在未成年之前,应该明白自己是不可以样样事情都自作主张的;而做家长的则必须自小就对子女做规矩,以养成他们必须听从父母指引的习惯。这种遵从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子女不管是否认同,也得执行。

 

可惜,我们今天只强调要用说服的方式,一用压服的方式就觉得是不对的。但我认为在子女未成年之前,压服的手段也是需要用的。若果事事都要子女认同才可以做,规矩就做不成了。青年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有意志被挫的经验,否则出到现实社会,就会无法适应。

 

香港的父母,很多日间都要工作,陪子女的时间少,内心常有亏欠之心。所以与子女一起的时候,就倾向尽量令他们如愿以偿,以至子女自小就养成不可逆其意的习惯。这样,一旦遇到父母觉得非阻止不可的事情,矛盾就变得没法调和,最后走向极端,酿成种种悲剧。

 

现时每有青少年自杀,舆论都会提议家长要多与子女沟通,不要用简单的强制手段。我当然赞同平时应多与子女沟通,但另一方面亦得自小就规范子女的行为。即使是一些生活小节,如待人礼貌,起居习惯,都得有规有矩,那子女才会养成尊重父母意愿的习惯,不会父母一管就强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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