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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钱应惠及新移民吗?

(2011-03-18 09: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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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财爷派钱,但一样被反建制派骂得狗血淋头。究其原因,皆因事前未能在「出现怎样的情况下才有得派?」以及「该怎样派法?」的问题上先取得社会共识。

 

如果政府事前问市民,如果财政有盈余,拿一部分出来派好不好?我相信绝大部分的市民都赞成。现在这么多人出来反对,是因为明知一定有得分了,反对一下只会制造一点声音,而不会导致大家都没得分。如果政府摆出的姿态是多人反对就不分的话,相信一定没有这么多人反对;即使有,也会被认为应该分的声音盖过。

 

就我所见,反对分钱的人从来都不是多数,只是传媒刻意把这些声音放大吧了。其实,反对派已知自己属少数派了,所以近日已改口风,认为政府办事不能光依照民意。他们忘记了他们之前一直都在挟民意自重,而且挟的还是一些小众的、乏可行性的民意。

 

有些政客,一方面批评政府没把钱用在长远规划上;但另一方面却嫌政府分得不够多,连新移民与未够18岁的也认为应有得分,并指政府这样做是歧视这类人。真是欲骂政府,何患无辞。

 

政府要派钱,总得划一条线,不可能无限延展至人权无疆界的水平。这条线应怎样划法,视乎可以拿出来分的钱有多少,以及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取向。

 

今次政府可以拿出来的钱相当多,分给新移民与18岁以下者也负担得起,但这与政府其他的福利分配准则不一样,是否以后一律跟随政客提出来的新标准?社会是否可以长期承担得起这样的负荷?

 

现时,新移民并不可以一来到香港就去申请公屋、领取综援,亦不可以投票选举。这类区别处理的方法,其他文明国家也这样做,怎可以说是歧视新移民?至于18岁以下,尚未达到合法的年龄,在社会上所受的限制,比新移民更多,从来没有说这也算年龄歧视。试想一下,一个3岁小孩拿了6,000元可怎样用?应交予父亲保管还是母亲保管?还是要政府先行规定父母可以各分3,000元?政府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一定给世人笑话!

 

然而,这却是政客煞有介事地提出来的要求,而且还在传媒上获得某些知识分子也撰文支持,难道我们真是要把政府弄成跛脚鸭而后快?

 

特区政府纵有诸多不是,但起码我们的经济仍有6.8%的增长,失业率降到只有3.8%,财政盈余高达800亿元。大家可不要以为这是必然的,如果按反建制派的意见去管治香港,能否维持这样的政绩,我就不敢看好。不要看不起这些基础数字,如果这些基础数字也保不住,那基础的生活就更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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