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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援户追索免租利益一案的判决,引起社会对综援问题的激烈讨论,但意见分歧很大。
有些人觉得,能够让无法自力谋生的人有温饱的生活已够;但亦有人觉得,应让他们有体面地生活,平时也有机会参与文娱活动,并有余钱积蓄,生活上有点安全感。最好不要让人家一看就知道是领综援生活的人,以免被人标签化,因而受到歧视。
我不反对,当社会的经济环境丰裕的时候,让弱势社群也可以活得体面一些。但究竟可以活得多体面,则视乎社会整体的负担能力,以及对社会有贡献者的集体意愿。
如果今天香港不是进入了金融经济的发展阶段,根本负担不起现时的综援水平。社福界的前卫分子经常批评金融界巧取豪夺,但现实是没有他们在经济上的贡献,社会不可能负担得起现有的综援水平。如果香港仍停留在轻工业生产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通人就只能过六、七十年代的生活,弱势社会就只能自生自灭。这种情况在第三世界仍十分普遍,并非出现多几个人权活动家,或订立多几条保障弱势社群的法例,就可以解决问题。
八、九十年代,香港经济增长得快,所以社会福利的水平也改善得快。但现时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已差不多接近世界的顶峰,增长的速度自然减慢。不过,香港的情况已比很多地方好;在金融海啸后,不少先进国家,也不得不因财政困难而削减弱势社群的福利水平。连法国这样重视人权的国家,也狠到要把吉卜赛人递解出境。
香港在金融海啸后所受到的冲击,虽不如欧美国家,但经济亦衰退过一段时间,而政府的纾解民困措施亦是在那个时候推出的。当时社会考虑要帮助的是普罗市民,而不是要领综援的弱势社群。综援户能在社会的整体负担能力下降的时候,保得住原有的福利水平已属不错了;在这种时候要求增加福利,势必引起民意反弹,并非高明的策略。
公屋的综援户,今次虽然享受不到免租的好处,但政府并非完全没有照顾他们,亦试过向他们派发「双粮」,这些是其他市民享受不到的。再者,其他公屋租户只是获宽免了几个月的租金,而综援户却是个个月都不用交租。此亦导致有些市民觉得要求把免租福利折现的综援户有点过分。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社会上的人可分成两类︰一类是贡献者,一类是依靠者。依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能过甚么水平的生活,得看贡献者能有多大的生产力,以及要看贡献者的同情心有多强烈。前者是客观能力,后者是主观意愿。香港的贡献者能力不差,只是意愿不足。但这只能慢慢引导,不能急急施压,否则他们一旦怠工,那就连客观能力也会不足。此之所以,社会始终为贡献者所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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