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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有没有看到12岁的林星湋,在参加无线《超级巨声2》后的遭遇。他当场就被批评(应该说是被取笑)得落泪;事后更被Facebook的群组围攻,肆意揶揄,加入辱骂的网民,一星期里就超越了一万人。在这种情况下,要小孩子相信自己其实唱得不很差,实在并不容易。因为网上的评论无需面对后果,批评者的用词常毫无忌惮,极尽恶毒的能事。这种侮辱,不要说小孩子不易承受,大人听到之后,心情亦久久未能平伏,无必要让小孩子,在心志未成熟前,就去经历一次这样的洗礼。
我年轻时也有参加过报纸主办的填色比赛与征文比赛。填色比赛拿过奖,令我有两个学期对美术科特别有兴趣。征文比赛虽屡败屡战,到中学毕业后,才尝试过投稿被采用的滋味,但过程中促使我学会了「我笔写我心」的简单方法,亦促使了我后来公余投稿的习惯。有读者惊讶我可以连写五年专栏都不脱稿,可能就是因为我从小就珍惜投稿被采用的感觉。
以上我参加的比赛,虽也是由传媒主办,但印刷传媒始终与电子传媒有别,参赛者的个人身份是隐蔽的,不用直接面对观众或听众。年纪轻轻就要在众人面前接受失败,当然不是人人一下子都能接受得了的。何况,现时的评判都喜欢出位以增加节目的吸引力,常不顾参赛者的感受,把参赛者羞辱一番。我虽赞成让小孩子间中尝尝挫折的滋味,但亦应该循序渐进,不宜一下子受创过深,要治疗也有难度。
我倾向先让子女参加一些体育方面的比赛,因为这类比赛有公平和简单的游戏规则,输赢自己也可以计算结果,失败前早可以有心理准备,无需在评判公布时才晴天霹雳。当子女明白胜败乃兵家常事后,才让子女参与一些要靠评判主观判断的学术比赛。
有些比赛,如唱歌、跳舞,既可以是学术性的,也可以是表演性与娱乐性的,关键要看是由哪些机构来主办。由电子传媒主办的比赛,无可避免会被娱乐性与表演性所染污,不一定适合儿童参与。要小孩子唱情歌或跳拉丁舞,我始终觉得有点不自然,甚至有点肉麻。这类活动,即使小孩子想参加,做父母也可以拒绝,不一定要有求必应。
此外,表演性的比赛,一旦胜出,就可以出人头地,甚至名成利就。太早让小孩子尝到虚名的滋味,很容易从此上瘾,以后想去娱乐圈闯荡。但这圈子不容易混,失败的比成功的多。子女年幼的时候,还是以学习文化知识为上,行这条正路,子女将来的人生会较为安稳。这个道理,家长应不难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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