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最低工资的问题,本栏已多次论及。当时政府尚未决定非推行不可,所以我仍据理力争,指出最低工资可能带来的祸害。不过,现时政府已决定推行,反对也没有意思,不如看看最低工资该如何制定。
张宇人议员站在饮食界雇主的立场,认为最低工资的时薪应订在20元的水平,引起劳工界的强烈不满,指这个水平的收入连养活自己也有问题,休说结婚生儿育女,难道劳工阶层连正常的家庭生活也不配享有?因此,我都认为时薪20元订得太低,达不到透过制订最低工资改善基层生活的目的。
张宇人说:「时薪20元是他按饮食业承担能力订定的;订得高过这个水平,将会导致部分经营者倒闭,令职位流失,低技能工人更难找到工作。」他认为,如果这个水平的收入没法维生,应由政府的福利政策予以支持,饮食业的雇主在当今的环境下,没有条件作额外的补贴。
我也认识一些经营饮食业的朋友,有些确是已在倒闭边缘,但亦有一些盈利不错,关键是有没有经营之道罢了。以现时香港的竞争环境,经营之道已不能独沽一味,单靠压低工资水平了。
我相信,大部分饮食业都不会因推行最低工资而倒闭,首先出现的是老板的利润会减少,有些甚至出现亏损;但他们绝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会设法削减其它方面的支出,生意好的甚至会加价。最终,社会上不同的成员都得为最低工资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过,若是最低工资订得高,雇主就会觉得他有条件转聘一些质素较佳的员工,譬如年轻力壮一点的、教育水平高一点的、工作勤快待人亲切的,原有的员工中,一定会有一部分被换掉。
因此,最低工资若是订得不恰当,对老板阶层来说,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但对某些基层工人来说,则可能从此失业,以后也找不到工作,人生再也没有希望。此之所以,我不赞成一次过把最低工资订得太高。循序渐进对基层工人带来的冲击会较少。
现时,收入最低的工作是保安、清洁、信差、饮食等,最低工资应以这类工作的中位入息数字为基础,第一次先在这个基础上加10%,以后则按通胀逐年调整,每隔五年,全面检讨一次。
我认为,最低工资应分时薪与月薪两种。以时薪计,散工应比长工略高。现时《am730》的派报员,因为是散工,时薪订在30元以上。而中原的分行助理,因为是长工,收入较为稳定,而且还有升迁机会,故月薪只有6,000元;化作时薪计,可能不足30元。这种考虑订定工资的方式,或许值得在制订最低工资时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