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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语文对话录 |
⒌语文和实用文的关系
语文作为社会交际最重要的工具,必须进行实用文的阅读和写作的教学。这是语文立科百年以来的一个共识。但是,这个“实用文”究竟在语文教学中地位如何?它具体应该包括哪些主要文类?“实用文”的教学应该如何进行,各个年段安排哪些内容教学比较合理?诸如此类的问题,人们并没有进行过认真、透彻的讨论。因此,我国现代语文的应用文教学一直效果不佳。连社会上流传的笑话都讽刺了这一点。笑话说,博士写广告卖驴,文字写了三千,不见一个“驴”字。这说明了什么?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是不是应该由此引起反思:多年来我们的写作教学,重文学性创作教学,轻实用文、应用文教学,这是一个严重的偏差。历次的教学大纲,包括这次新课标,对此都没有下大力气研究,这是极不妥当的。
问:您对于这次新课标有关实用文教学的部分有什么意见?
答:它的“总目标”里有一句话涉及了实用文:
“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1]
“阶段目标”里有三处提到应用文教学:
小学中年级是“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2]
小学高年级是“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3]
初中阶段是“根据生活需要,写日常应用文。”[4]
而在“教学建议”的“关于写作”中则一字也没提实用文与应用文的问题。那里谈的都是文学的创造性写作问题。
因此,我觉得它没有将实用文的教学单独列为一个专项加以论述是个失误。因为,在我国现代语文教育中它是一个“软肋”,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结果,写作教学的实用性一直比较差。前面刚刚讲过,语文教学“读”要“文学化”,而“写”却要“实用化”。即使让学生写一写“文学”文,也是着眼于“人文教育”和激发写作兴趣,而不能把它当作基础教育的“能力目标”来看。否则,我们的中小学培养的就不是一般公民,而成了培养文学家、小说家了。因此,实用文教学必须成为中小学写作教学的主体部分。没有这个认识,我以为语文教育的定性就有些偏。
问:实用文的教学是我们语文教学中的一个弱项。一般老师很少去研究它。对此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