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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教学论本质争鸣讨论 |
分类: 语文对话录 |
【质疑“本质”】
多重本质论
问:那么,您是怎样看待这个语文学科的本质问题的呢?您认为这个问题应该怎样研究才更合理,才能更接近真理呢?
答:我觉得研究、思考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的是观察的角度,因为视角不同,结论自然不同。关于语文的性质,一直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像前面介绍的,什么工具性、人文性、思想性、实践性、文学性、知识性、社会性、移情性、科学性、基础性、应用性、模糊性、趣味性、综合性等等。可以说,从不同的视角去看,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这是因为任何事物,从哲学认识论的方向去分析,它的本质都是多层次的、多方面的。这也就是哲学上常讲的,本质的多重说。
问:本质多重说是什么意思,您可以稍微解释一下吗?
答:这里我也插一句,现在研究教育的许多人,单纯只盯住教育不放。这是不行的。尤其对哲学,更不应该置之不理。因为哲学可以提供我们研究教育的方法论。比如,辩证法。一个研究者不懂得辩证法,那他就很难找到研究教育的正确途径。这就好比登山。路径不对,有可能你就掉到山涧去了。那怎么能登到山顶呢?希望你们不要这样。
关于本质的多重说,列宁的《哲学笔记》中,对于黑格尔《逻辑学》一书的摘要,“辩证法的要素”中有这样几段:
“⑽揭露新的方面、关系等等的无限过程。”
“⑾人对于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的深化的无限过程。”[1]
这就告诉我们,事物的本质是多重的。人类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你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同一个事物,得出不同深度的认识。这些认识之间并不一定截然对立。明白这一点,就可以知道,语文也是一样。如果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考察它,那当然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的视角应该放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