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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讨论争鸣 |
分类: 语文对话录 |
众所周知,解放以前我国使用的本来也是“课程标准”,只是解放以后,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才改成为“教学大纲”。后来,虽然事过境迁,但由于教育主管部门觉得二者差别不大,叫什么都行。所以,就一直延续下来。应该说,以前施行的是“一纲一本”的教育政策,所以,无论叫哪个名称,采用哪种内涵,它们之间的功能确实差别不大。可是今天,当国家的教育政策日益开放,“一纲一本”变为“一纲多本”,并且还要走向“多纲多本”的时候,我们把它是叫“课程标准”还是叫“教学大纲”,那就不再是个小问题了。因为,不同的名称,在人们的意识中蕴含着不同的内容取向。叫什么名称对语文课程的构建影响是大不相同的。改不改,不是没什么大关系,而是关系很大。它会极大地影响课程研究者对语文课程的研究及整个改革的走向。原“教学大纲”的通用内涵曾经严重地束缚了改革者的手脚,这从过去语文教学改革的历史进程来看是有事实根据的。所以,把“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
问:您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呢?
答:因为,在我国教育术语通用的理解上,“课程”与“教学”在课程编制过程中是处在不同的层面的东西。“课程”是一个上位的概念,而“教学”是一个下位的概念。
因此,如果叫“课程标准”,那么,在制定“课程标准”的时候,课程编制者的视线就必须涵盖课程编制整个过程,,即将教育目标、教材、教学和教育评价四个环节统统包括在内。而如果叫“教学大纲”,那范围就小得多了。它就会仅仅局限在教育目标和教材确定之后的第三个环节,即教学过程这一个层面上。
按照前者的含义,它的设计、编制者必须得研究学科知识、儿童的发展及社会对这门学科的需求,然后综合考虑上述的四个环节,最后才拟出一套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系列性的最低“标准”。这套“标准”应该既能够普遍适用,又能够给教材的多样化、教学的多样化提供尽可能广阔的空间。而按照后者的含义,则仅仅是对已经“固定化”的教育目标及教材的实施过程的规定。
以往,在采用“教学大纲”的时代,为什么语文课程的改革总是难以启动,举步维艰?除去政策上的问题之外,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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