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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风月之:小偷与赞美诗

(2006-11-17 16:41:24)
分类: 随笔
我是一个死心眼的人,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给他做媒,喜欢一座城市,就死也不肯说它的坏话。你们听过我说广州的坏话吗?没有。一有机会,我就赞美广州,赞美广州湿抹布般的空气,赞美广州叼着牙签做俯卧撑的男人,赞美广州往汤里下药的女人,赞美广州满嘴烂牙的牙医,赞美广州的花腿蚊子。如果有机会,如果你不反感,我就开始赞美广州的小偷了。

要真正表现对一座城市的爱,不能光爱这座城市的名流巨星,也不能光爱菜场里打架的市民。不,我们要把目光投向那些更有趣的人,流浪汉、卖花女、地下通道里的小提琴手、卖狗皮膏药的。这些眼神奇特,气味陌生的人,他们是上天偷偷塞给这座城市的礼物。我们是哗哗作响的纸钞,他们是叮当作响的硬币。我们是马桶,他们是马桶刷。他们是我们在另一个世界的影子……算了,不拐弯抹角了,我真正想说的是,那些像间谍一样紧紧跟在我们身后的小偷。

我在广州生活九年了。在我国术数文化里,九是大成之数,是一个无比吉祥的数字。九年间,我在广州搬过四间房子,看过七次牙医,遇上过八次小偷――也就是说,平均每年遇上一位。至于第九位,我相信,他就在前面某个拐角处等着我,新的一年才刚刚开始,日子还长着呢。我甚至都能看见他在阳光下露出牙齿,朝我微笑的样子。

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广州的小偷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属于菜鸟级,他们手指头和心灵都还没受过严格的训练,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紧张。我说的是我在北京路碰到的那位兄弟。他的手在我的包里停留了足足有一分钟,不但没有得手,自己的手都差点丢了,羞啊。第二种是极度自信型。对于他们来说,技术过不过关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胆子大,以气势取胜。我说的是五一节那天中午,我在动物园南门的过街天桥上碰到的那位。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他从后面把手插进我的背囊里,被人喝住后,他并不像别的同伴那样仓惶消失在人群里,而是一步一步后退,还用爱恨交织的目光盯着我。

与前面这两种小偷相比,我最欣赏的是第三种。他们不但技术过硬,胆大心细,还特别有职业道德。也就是说,他们在技术上革新了这项职业,在道德上拯救了这项职业,从而成功地将它转化成一门艺术。他们仅仅是为了生计而出手吗?不!就像这一行业里的法国大师让·热内指出的:“因为忍不住,或者无聊”,"而且逃避是一种艺术","有时,偷窃让你觉得自己是个帝王","感到自己无所不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令我念念不忘的,是1999年的一个夏夜神奇造访寒舍的一位大师。一早起来,我发现昨晚搭在靠窗的椅背上的一条裤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书桌上。裤兜里的钱和钱包不见了,多了个翠绿色的人造革钱包,所有的证件都分门别类地装在里面。从技术上考证,这位先生应该是从窗台外用带钩子的长竹竿完成作业的。干得多漂亮!我失去的是一只旧钱包,得到的是一只新钱包(还是翠绿色的);失去的是人民币,得到的是比人民币还重要的身份证失业证。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我要赞美,赞美人民币,赞美各种因人民币而练就非凡胆识与高超技艺的大师,赞美崇拜一切大师的矮小市民,赞美我生活的这座充满奇迹的灿烂城邦。
                                     (2001年,《南方周末》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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