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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村的“二审”

(2006-06-28 17:21:25)
分类: 随笔

继《愤怒》之后,北村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在心中酝酿了十年”的长篇小说《我和上帝有个约》。上市之前,出版社针对不同读者群体做了一次“试读调查”。调查结果似乎比这部犯罪题材的小说的故事情节更富有戏剧性。
据出版方描述,有人恼羞成怒,反应最激烈的是部分“成功男性”;一位地产商看了三分之二就拒绝发表意见;还有人深夜打电话给作者说,“我恨不得杀了你!”这种试读调查的效果,与小说中的情节有着惊人的相似:犯了杀人罪的主人公在狱中写的忏悔录出版后,在公众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应,小说中,那一章的标题叫“罪犯成了作家”。有意思的是,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作家似乎成了一个对人们作了恶的罪犯,等待“受害者”的审判――目的是为了对这种大众“一审”进行一次来自更高法庭的“二审”。也就是说,小说中的犯罪-侦探结构一直延伸到了现实之中,以至于把现实变成了小说的一部分:“试读”就是一次试探,它是作者对于读者心灵秘密的一次侦探,读者无意中接受了通过扮演小说中人物的方式来续写这部小说的任务。
“我和上帝有个约”不是一个合格的小说名,它令人联想到90年代末香港无线电视的恐怖肥皂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让人怀疑这不是北村的本意,而是书商所为。“我和上帝有个约”,谁是这个“我”?是小说中的主人公陈步森,还是作者北村?
问题是,即使是书商的手笔,也不可能不通过作者这一关。所以,这个触犯了小说“天条”(道德说教、直奔主题)的令人气愤的书名的出现,只有两个解释:要么,现在的北村已经认为小说只是直达“真理”的一种手段,小说的艺术并不重要,叫什么名字就更不重要了;要么,北村故意谋杀“小说艺术”,是为了将小说作为祭品献给“上帝”。
自从北村发生“重大精神变故”后――用更符合基督教精神的词,应该叫“新生”――我和一些执着于“文学标准”和小说“原理”的人一样,对他的小说写作的必要性产生了极大的怀疑:显然,小说与布道是不一样的,小说家的使命与牧师的使命是不一样的,文学与宗教的使命是不一样的;何况,如果是通过小说来布道,效果还不如直接写思想随笔(西蒙娜.薇依已经提供了最令人信服的样本),题目就叫“论罪、恐惧、信仰与爱”。
不过,尽管这部面容干枯的小说未能充分满足我们对于“艺术性”和“审美”的贪婪胃口,它还是深深打动了我。也就是说,它没打动我的头脑,却打动了我的心灵。看来心灵远比头脑软弱,也远比头脑饥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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