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尺度,应回到2003年之前
(2009-02-04 09: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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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分类: 政策态势:懂点政策有好处 |
楼市调控尺度,应回到2003年之前
研究房地产市场,有两个比较独特的角度。一个是从资产市场的角度,房地产的资产属性赶不上股票那么浓厚,但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被资产市场的运行规律所左右,这其中,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决定着市场的冷暖。另一个角度是政策,由于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属性和住房的民生属性,全世界的政府都倾向于行政干预市场,因此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市场走向。
笔者本文简单聊聊政策的演变。影响房地方市场的政策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济政策,另一类是产业政策。经济政策又有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经济政策之别。经济政策是为了缓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即我们经常听到的宏观调控,由于房地产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周期基本同步,所以房地产调控往往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政策就是集中在住房政策,尤其是住房保障制度变革与完善上。
近一年之内,我国经济政策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2007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2008年的宏观调控“双防”任务: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并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2008年下半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随着CPI连续回落,调控方针调整为 “一保一控”: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控制物价过快上涨。9月以来,美国次贷危机急剧恶化,时我经济亦快速回落。于是宏观调控方针改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并实行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再来看房地产调控。2008年房地产调控的形态明显属于“两段式”,上半年是第一段,宏观调控依然尚袭2007年紧缩式调整,甚至间或还有个别进一步紧缩的政策出台;下半年宏观调控渐渐转向,政策慢慢放松,而且是“自下而上”式的,从2008年5月份开始,成都、重庆、沈阳、厦门、长沙、西安、南京、杭州等多个城市纷起救市,10月22日财政部和央行拉开了中央稳定和促进楼市发展序幕,其后又有包括《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内的多项重要措施出台,紧缩型调控越放越松,性质渐变。
若把眼光放得更远点,从近几年房地产调控的阶段和性质上分析,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3年以“121号文”为标志,紧缩型房地产调控拉开序幕,2004年调控加强,2005-2006年达到高潮,2007年属于持续阶段,并延续至2008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由地方到中央,开始放松调控,其性质是松绑,节奏和幅度逐渐加快,这是一个过渡性的阶段。第三阶段:我们预期,2009年房地产调控将告别紧缩型调控,正式步入扩张型调控阶段,这也就意味着政策的松紧度将基本上回归到2003年之前。
2009年1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强化住房保障与稳定市场发展——这将是2009年我国房地产政策趋向的两条主线。为了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硬着陆”,还会有新的房地产政策出台,主要体现在减免税收、放松信贷、加强安居工程等方面。虽然这些政策具有滞后性,2009年房地产市场难也全面回暖,但必然会刺激成量,减缓房价下跌速度。
2009年地方“裸奔”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