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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贷利率上“让利于民”是必须的

(2009-01-03 13:20:14)
标签:

房产

分类: 地产时评:凡事麻辣烫一下

在房贷利率上“让利于民”是必须的

 

12月31日吃中饭的时候,一同事还焦急地问我银行对于存量房贷的优惠细则何时会出来,因为她去年买的房子属于首次普通住宅,有希望获得利率七折优惠,可直到2008年最后一天,工商银行都没给她确切的答复,悬着一颗心过的新年。

 

新华社消息,新年第一天,大银行终于做出让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措施终于在新年第一天松口: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事实上,10月22日央行出台的《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是这么说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上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对非自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条件,金融机构适当予以提高。”显而易见,政策出台的目的在于促进新增市场需求和新增房贷,并没明确提出要惠及存量房贷。

 

其后,部分大银行亦在存量房贷优惠问题上或者比较强硬,或者态度暧昧,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国有大银行被迫倾向于放松。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政策趋于松绑,10月底银监会的强硬通知一度使房贷政策、尤其是二套房贷政策再度收紧,但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要求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信贷,而且规定“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实际上是放权给商业银行,这对于受政府控制较严的国有银行来说,操作空间变大。

 

二是房贷市场竞争激烈,在我国个人房贷不良贷款率依然保持在1%以下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于自住型房贷争抢相当历害。国有银行可以“咬定二套房贷不放松”,可股份银行却正好借此良机扩大市场份额。正由于此,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多家银行已经针对存量房贷客户推出了七折优惠利率,如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其他中小商业银行。难以避免,房贷由国有银行向股份银行搬家的现象出现,我一同事前些时已把贷款倒腾了一次。

 

三是利率发生变化,在10月22日房贷七折优惠政策出来后,出现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倒挂现象,如果一直是这样,多数银行都不会干亏本生意。可是,第四次降息之后,倒挂现象消失,即使打七折,银行依然有钱可赚。

 

最近在看《激荡三十年》一书,对当年国企业改革的困境重重颇为感慨,就金融体系而言,我国国有银行的改革已有本质性的推进,但在整个体系中,目前依然国有银行一头“独大”,与国际金融巨头相比,我们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偏低。虽然美国金融自由化过了头,可我国才开始,不能因为美国金融体系出了事就停止我们的市场化步伐。

 

国有银行改革的重要一环就是放权给他们,让他们跟股份制银行在一个平台上竞争。具体到个人房贷上面,要让商业银行自己去判断收益和风险,不要总是硬性的束缚其手脚。目前的事实是,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银行不是没钱放贷,而是有大量的钱,却不敢贷,不知哪些领域才是放心的,而自住型房贷却是一块蛋糕,没理由不让他们去分食。

 

另外,在中央促进内需的方针下,让利于民,鼓励消费,创造条件让普通民众低成本购房,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在当前楼市持续下滑的形势下,不仅要让新增和存量的首次普通住宅房贷享受大幅度利率优惠,也要加快施惠其它改善需求的步伐。二次置业者,非普通住宅购房者,只要是自住需求,其贷款都应给予明显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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