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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中完全杜绝招工人员收取利益无法做到,尤其是效益

(2006-03-26 11:57:03)
分类: 管理手记
效益比较好的企业,招工人员以招工为名索取利益是难以完全杜绝的,因为他手中掌握着别人渴望的资源嘛。珠三角一些大企业的人事部门主管,最厉害的,一年用此种手段可牟利过百万。

但企业无论如何都要遏止这类勒索员工的行为,不然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腐蚀员工队伍,损害企业长远利益。

主要的遏止措施无非四点:

1)在一切对外公开场合,发布公布,内容是本公司禁止任何员工接受一切利益馈赠,如有员工向您索取利益,请直接向总经理投诉,投诉电话:**********,云云

2)内部培训和警告。培训的问题,“诚交天下友”已经讲得很好:

1、培训。让全员明白公司发展到一个“人力资源的买方市场”是不容易的,它凝聚了若干代新老员工的贡献与力量。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其“含金量”!
  2、培训。让那些“收钱招人”的干部以及对此事有所敏感的全体职员工明白,“收钱招人”时,我们将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贱卖”了!
  3、培训。让全员明白不能“贱卖”,而是要珍爱我们的这点儿“核心竞争力”,并将其发扬开来。

我就不赘述了。

警告的问题,我认为诚交天下友讲得太软,没有阻吓作用,我的经验:要直接告诉各级员工,凡收取利益,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处分。

3)招聘权要分散,避免出现一人或一个部门主宰的情况。招聘员工,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和申请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和认可,以互相监督,而且涉及部门和人员一多,想贿赂招工人员也困难。

4)新员工进厂后,行政部门或内部监察部门可以暗中或公开对员工进行调查,看有无被“勒索”的现象。

另外说一点,现在很多技校.中专.职高的学校和老师也以向沿海企业推荐员工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有的高达几千元。我们一般采取以下2个办法:

1)向相关学校发函,要求其不要向学生收取介绍费用,企业对录用的学生会向学校提供适当费用。如果学校不听,将停止再向其要学生。

2)对确认已经交纳费用的新员工,工作满一年后,企业适当补偿其被迫交纳的费用。
 
 

原创文章,未经作者允许,请勿转载!

 

作者E-mailpengyangjun@126.com

作者简介:banpeng ,真名彭阳军,另一网名banpeng1,企业经营者和网络活跃分子,19715月生,男性已婚,广东高州人,长期暂住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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