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钓鱼阴险执法与记者调查涉嫌隐私
(2009-10-24 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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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事件艾滋女问题权利监督记者公德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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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报最为醒目的是上海机构钓鱼罚黑车失度,以及“卖淫女”事件中记者调查侵犯隐私事件。
1、“钓鱼事件”。
上海浦东司机孙中界因为路遇称不适而搭车,却原来是执法机构在钓鱼,于是遭遇不明真相身份人的包抄,说他是黑车违规出租,为了证明自己清白,他剁指喊冤事件。区执法大队肯定以前屡屡得手而自得,因为凭借着执法权力为所欲为。但这一次遭到顽强抵抗而为舆论瞩目。
孙中界剁掉手指的方式引发争议,很多人觉得不值。但我们看到的是执法的违法,方式极端的更是执法大队,路遇不幸要不要救助?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不敢不能喝缺乏善心的举止,除了人心不古的如被救助人反而赖上好心人之外,万一又是钓鱼怎么办?执法执出了人心惶惶不敢助人为乐,那只能说执法不要更好,执法队预先断定人人都是仇敌已经匪夷所思,而用欺骗手段获取的真是黑车也没有理由扣押,因为你在蔑视人的善良本能。国家机构如果都这样钓鱼,只会调出人人都可能有的私心和惧怕后的作假,那执法的意义就显然适得其反了。
一张报纸评论说得好,这一个事件显示的是多样的积习:“为什么一个普通执法事件会演变为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其实,站在不同角度立论的评论已经给出了答案:从道德上分析的,认为“钓鱼式执法损害公权善德”;从行政执法角度分析的,则认为要“砍掉引诱钓鱼执法的指挥棒”;从行业管理去分析的,认为“钓钩背后是出租行业垄断作祟”;从调查的公信度分析的,认为“钓鱼执法调查应由第三方力量介入”;从寻找原因去分析的,认为“罚款经济不退场,钓鱼执法难绝迹”……”
2、“艾滋女事件”。
一个叫闫德利的女性被人冒名说自己是“艾滋女事件”。在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的手机号码,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最终警方抓到了冒名者是其怀恨在心的前男友。
但我们关心的是在记者调查中,居然得意的将她和几个男友同居的事情公开,她的居住邻居证明和男友同居并不断吵架,以及她同时和别人交往使得前男友翻脸云云。以及她的继父家人在北京三次验证不是艾滋女的沮丧照片等等。再有警方认定她不是艾滋人但要以卖淫罪拘押等。更是匪夷所思了:警方不去拘押侵犯名誉罪者却来伤害被伤害者为什么?一个人和他人同居没有法律要你多管闲事却一本正经的立案岂不是浪费纳税人钱?记者凭什么公布他人隐私?一个小女子的所为自有自己负责,又不是公众人物,她的私生活为什么要公诸于众?
可见,世道人心如果一味以功利为要,必然诞生出稀奇古怪来;而没有善良作为支撑,人心都会变得匪夷所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