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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者(包括我校推免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nu.edu.cn)查阅我校200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拟申请院系所和专业等,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自述等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其中第2-9项申请材料最迟于9月21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的我校相关院(系、所)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过期将无法办理。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为节省时间,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联系人请点击此处查阅。
2.申请学院(系、所)审核申请材料后,会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以各院系所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我校将从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给拟接收的申请人发《拟接收函》。
3.拟接收的申请者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后,必须尽快将《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拟接收其的院系所(以当地邮戳为准)。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
《推免生登记表》要由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否则无效。
逾期未寄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我校收到《推免生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给拟接收的申请人发我校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推免生登记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