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是对法治环境的肆意破坏
文/刀砍天下
★山东省满怀幸福地宣布延长省内15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理由依然是国内高速公路收费界屡试不爽的“贷款未还清”。那恬不知耻的捞金德性丝毫不顾忌法与民意的存在,再次向世人昭示了权力高于一切的丑恶。
我们不是说政府收费就一定是恶性的,但是收费得拿出合法合理合民意的依据来。国内高速公路收费动辄单方面宣布延长收费期,可直到今天为止,国内所有和高速公路收费有关的法律制度都表明高速公路收费是到期无条件终止的。所以但凡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就一定首先是违法的,而且是明显践踏法律。
退一步讲,即便为了更高的利益我们修改法律制度,允许延长收费期。那么高速公路方面也应该首先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彻底公开高速公路收支账目,让民众们知道你是不是理应延长收费期,你那些能把武装到牙齿的美国鬼子吓死的巨额收入都到哪儿去了?二是召开非装逼型的听证会,与独立民意协商决定究竟需要延长多少时间。
现在呢,除了满怀幸福地单方面宣布延长收费期之外,政府的有关部门们却什么都不做,自管踩着法律和民意,卯足了劲儿地收费。这样的情形不断生发,不仅仅是养肥了某些可耻的人和部门,更严重的是继续恶化由政府带头违法抗宪的纷乱环境。人人将在其中藐视法律,践踏法律,奉行利益至上,唯我独尊,让法律始终处在三等存在的地位上。
诸位以为行人们无视红灯的存在,践踏道路交通法仅仅是道德习惯和惩戒力度不够的问题吗?嗯,我以前就这么想,现在我发现我以前蠢得还不如一头只懂得吃饭和睡觉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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