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施爱,还是作恶
文/刀砍天下
★前天和朋友喝茶谈天儿,朋友说起昆明拦车救狗事件,我还以为朋友人老了脑袋也进水了,明明是京哈高速拦车救狗事件嘛!经朋友伶牙俐齿地一番解释外带手机新闻的佐证,我才知道原来此拦车救狗非彼拦车救狗,看来远离网络远离报纸就落后了。
于是上网,百了一下,果然有昆明拦车救狗事件,而且虽然昆明事非京哈事,但二者又出奇的一致,以至于素怀小人之心的我不得不怀疑这整整时隔一年的两件事是不是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不过“小人之心”终究不是正事,还是按下不谈,暂且将衬衣的纽扣系端正,把裤子上的拉链拉得牢实,咱谈点正经的。
我对宠物历来没有兴趣,养宠物的大多不过是通过宠物的摇尾讨宠满足自己做主子的虚荣心,并非真的心中有爱使不完而转于狗狗猫猫身上。我这人虽然虚荣的很,但终于还不会虚荣到靠养宠物获得满足。北京拦车救狗事件发生后,我就向朋友表示过对那些脑门子上用朱笔写着“爱”字的拦车救狗的矫情主义分子表示了严重的不屑,他们和那些动辄挥舞着小拳头高喊抵制日货的二缺分子没有区别。
在整个世界中,至少所有对人类有益的动植物都是人类的朋友,比方说老实忠厚的猪佬佬,还有代表着伟大祖国版图的大公鸡,它们按理说都有权利远离我们的餐桌,可事实呢?狗对人类的贡献远不及猪佬佬,如果狗需要保护的话,猪佬佬是不是更需要保护?——说到这里我必须强调一点,我不吃狗肉(我从来不吃的肉还有青蛙、蛇、鸽子)。我在这里并不是要谈狗该不该吃的问题,而是揭示拦车救狗的人是不是二缺的矫情主义分子,是不是在人文的基础上缺少救狗的依据。
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北京事件,还是京哈事件,矫情主义分子们所拦下的都是合法运输的车辆,狗也是合法交易的货物。从法律意义上讲,应该涉嫌抢劫,因为它非法中断了他人原有的合同交易,无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它都意味着违法在先。这就好比我拦下银行运金车,说是准备花钱买下给西部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每人打一副金手镯,可法院依然会判我抢劫罪一样。我主观故意中的所谓爱心不足以证明,更不足以抵偿我所犯下的罪恶。
矫情主义分子拦车救狗与其说是在施爱,不如说是在作恶。警方对如此恬不知耻的罪恶放任不管,甚至还为虎作伥,协助其拦车、买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下去,矫情主义者分子便有了没事儿找乐儿的法律依据和道德依据,保不齐爱猫的、爱猪的、爱牛的、爱鸡的、爱耗子的、爱小强的矫情主义分子,在家没事闲得蛋疼的时候都会一脚油门地窜进高速路去拦运货车,尤其是腰带上还别着好几把骚钱儿的家伙。
我得承认,矫情主义分子肚子里都装着好些本书。但是我也敢肯定,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真正懂得:在规则的框架内,爱是善举;在规则的框架外,爱是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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