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接吻,距离卖淫有多远
文/刀砍天下
★安徽合肥有一商家做宣传活动,举办了一场接吻大赛,奖品是枚价值五万元的一卡拉钻戒,吸引了诸多情侣参加,当街而吻,其中不少人因为体力不支,吻至昏倒,还有被送往医院的。
接吻大赛算不上稀罕事,早已有之。我不是拥护裹脚布的卫道士,但我对这等商业化的接吻始终是感到很可笑,接吻本是情侣间示爱的亲昵行为,是一种没有功利目的的两情相悦,让我们内心中的那种充满了人性之美的眷恋得到肉体方面的现实。商业运作下的接吻目的不是为了让爱感到甜蜜,说白了就是为了赚钱,如果没有那一卡拉的钻戒,那些晕倒的情侣们死活也不会干那等丢人现眼的力气活儿。这当然不是为爱而吻,成了为钱而吻嘛!
既然是为了赚钱,商业化的接吻在本质上就和卖淫没有区别,可以叫卖吻,之所以警察管不着,法律禁不着,仅仅是程度问题,就像是偷钱,偷一毛钱和偷十万块都是偷,可前者警察就无可奈何,顶多现场教育一下。按照现有的法律和文化观念,商业化接吻还不能够挂上“卖淫”的牌子,但其本质决定了它只能是卖淫的另一种形式,与性器官为交易主体的卖淫不过咫尺之遥,终于还是脱不了可耻、可唾的卑劣性。
至于那些为之叫好的君子老爷们,实在是谈不上现代文明的捍卫者或弘扬者,不过是情欲中还有那么一点意淫的需求,观之,乃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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