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刘先生在新街口地铁站捡到一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一分钱也没有,只有失主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看见有人捡了钱包,不少人围了上来,刘先生慌了——万一失主找过来诬赖自己拿走了钱包里的钱该怎么办啊?为表清白,刘先生当即请来4位在场市民作证,证明他捡到钱包时,里面就没有钱,然后才拨打110报警。事后,当民警要刘先生留下联系电话,准备等找到失主让失主打个感谢电话时,刘先生一口拒绝,称还是不留好,万一遇到不讲理的失主,那就麻烦了。
刘先生的担心完全是有必要的。此前,“彭宇案”被糊涂僧乱结了之后,南京的郑先生又差一点“被彭宇”,他在赶车时好心扶起一名跌倒孕妇,却被孕妇咬定是他将其撞倒。一旁的“证人”和赶来的孕妇丈夫都信誓旦旦地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并提出2000钱作赔偿。无奈的郑先生只得报警,好在最终民警从监控录像证明了他的清白。可那位孕妇及其丈夫仅仅敷衍了事地道了个歉,整个事情就算结束了,他俩和那位同样不要脸的“证人”并未受到任何惩罚。
无独有偶,前段时候,淮安卖豆饼老太周翠兰也险些“被彭宇”,她在卖豆饼时捡到1700元现金,找到失主后,失主却坚称丢的是8200元,要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为此还上了法庭。结果令人倍感恶心,好心的周老太竟然只得到了失主一句实质上分文不值的“对不起”,然后就没了可喜的下文。涉嫌“无耻下流”的失主揣着那根本就不知道主人究竟为谁的1700元钱回家偷着乐去了,搞不好还说执法者们“丫的傻叉”。
中国的法治建设一直不够文明,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恶人、坏人太过仁慈,老玩迂腐的“仁政”那一套。“治病救人”没有错,但不能不计成本,像上述南京孕妇诬人案、豆饼老太遭诬案的诬主儿们必须要遭到法律与道德的重惩。执法者和立法者们只关注了爱心“救人”,却不想想如此一来,不仅会感染更多的人患病,还会让整个社会患病。
我这样说并非意气用事,随口乱叫。在此类乱诬事件发生之前,我们在反腐败问题上已经有了前车之鉴,正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力图用慈母般的仁爱之心教育和拯救连口气都腐败了的官员们,才造成如今贪污上亿已成为国内腐败事业的胜景,鼓励越来越多的官员加入到了腐败大军之中,肆无忌惮地贪并快乐着。
去年年初,我曾经写过《正义就是让每一个犯罪者付出代价》,说的就是不管是犯罪也好,犯错也好,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彭宇案”被法官“想当然”咱们哥儿们集体无语一下也就算了,但是在孕妇诬人和周老太被诬事件中,只要我们的道德和法律不懈深究,甚至略加深究,于我们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就必然有所贡献,不至于让人们患上“行善恐惧症”。
或许有书生认为我过虑了,因为事情远没有那么严重,行善被诬毕竟只是极个别的现象,绝大多数人依然热于行善,有电视镜头为证。我在此且不论面对各类镜头和麦克风说话的那些人有多少是口是心非的——间或有无奈者,单说那盲目于“极个别”的乐观就严重不靠谱。苹果的腐烂往往总是从一个不起眼的撞痕开始的,这是最起码的生活常识。官员的腐败最初也是“极个别”的,贪污受贿的金额也是“极少量”的,可如今的,谁再在腐败问题上高唱“极个别”和“极少量”,连经常光着腚逛超市的傻二都知道:高唱者一定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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