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积雪和结冰今天继续封堵合肥市大多交通要道,合肥市官方继二00八年一月十三日发布官方通知后,事隔两年再度要求该市市民打扫门前的冰雪。此举在合肥引发了社会各界热烈讨论,有不少市民表示反对。(据11月19日中新网)
其实除了合肥,南京和郑州也已有了类似的规定。我们打小就被教育“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且“各人自扫门前雪”也是“古已有之”。虽然很多时候,自己的门前区域并不是私有的,但你毕竟占据着更多的享有。比如你就可以自己堵在自家门前打麻将,如果别人堵在你门前玩,你肯定不愿意。本着“谁受益,谁付出”的原则,自家门前的雪自然应该自己扫。况且,每个人都自扫门前雪了,那么每个人也都是最终的受益者,所谓的“自扫”也就成了城市公益事业的一部分。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还有什么可争的?
据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
师徐飞教授介绍,在北美一些国家,早已经有了类似的立法规定,法庭也有类似的法律判例,有些人不及时和自觉清扫自家门前的积雪和结冰,结果有人在他家门口摔倒负伤了,这些案例判下来,要求他负有法律责任,并且要为受伤者承担医疗费。结果北美地区民就很自觉打扫门前的积雪。
我也记得好像曾经有欧美哪个国家的一位州长或镇长在暴风雪后的扫雪活动中,为了组织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而暂时忽略了自家门前雪的打扫,不仅遭到了民众的批评,还在赶紧扫完之后向民众公开道歉。
我觉得这样很好,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将一些非常必要的加以制度化的强化,会令整个城市及其子民们饱受大益,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就拿自扫门前雪来说,如果每个人都依律必扫,那么我们就几乎不用再担心滑到受伤了。即便因有人不履行自扫门前雪的义务,而导致我们在身体或其它方面有了损失,依法索赔不也就有了目标和指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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