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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为何大案频发

(2009-02-19 17:14:38)
标签:

杂谈

分类: 江湖快刀

    2月13日,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与他人发生口角中掏枪将对方打死一案,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人们在对吉忠春的行为进行谴责的同时,也不禁发问:以维护社会安定正义为己任的警察为何大案要案频发?除了警察权制约的制度之外,云南省人大代表、民进昆明市委副主委谢家放认为,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给警察造成的心理健康损失是警察“酷爱”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据2月19日中新网)

 

    谢家放先生的观点不无道理,关注警察的心理健康确实大有必要。但我总觉得这个论调这个时候拿出来说事,似乎在有意把我们导向一个歧途,他将警察大案频发的原因归结为一种职业并发症了,人一从警就首先意味着随时都有可能掏枪杀人,这就和司机一般都会得胃下垂一样,成为一种有必要获得全民宽容的职业现象。

 

    如果这种“职业病论”成立的话,那么不仅警察权制约制度会成为一纸空文,再严酷也没有用,警察犯罪不是因为他主观上不遵守法律制度,而是客观上他有不能自已的病,这么以来,警察杀人激起的民愤就完全没有必要产生,即便产生了也很无聊。同时,“职业病论”让社会认识也乱了套。比方说,当我们对司机说,师傅您怎么得了胃下垂呀?司机师傅都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不很正常吗,职业病呗。当我们对警察说,同志您怎么掏枪杀人了呀?警察同志也会满不在乎地说,这不很正常吗,职业病呗。

   

    这是不是很恐怖很荒诞?!

 

    我个人认为“职业病论”在警察大案频发的深层问题上站不住脚。警察心理疾病所表现的“强迫症状、敌对性、偏执、抑郁、焦虑、精神病性、恐怖、人际关系敏感”等症状并非警察享有的专利,还有很多种职业会造成类似的心理疾病,但不是警察的人往往玩的是“内向型”犯罪,比如打老婆;警察则却往往是“外向型”犯罪,比如殴打嫌疑人。这是为什么?

 

    我记得有一个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文章的名字我还记得,叫《我们都看着你呢》),好像是一个黑人对一个美国警察有了什么侵犯,警察就准备揍那个黑人一顿,当他举起拳头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有几个路人停下了脚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言下之意是:我看你敢动手。在众人的注视下,警察没有动手。

 

    我讲这个故事不是想讴歌美国警察,我只是想说,在那种情况下,美国民众的注视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这力量是谁给的?是法律,是文化,是由这二者簇拥起来的公民责任感。我们的注视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吗?没有!为什么没有?我不知道。

 

    那谁知道呢?
                                                                                  警察为何大案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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